沅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沅财农〔2016〕33号
各镇、场、街道办事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5]214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6] 3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农业厅、财政厅审定的我市2016年补贴面积,现将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
2、严格按照“六关”(基础数据关、公示关、审核关、资金拨付关、兑现关、监督检查关)标准进行操作,不得走过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采集真实准确,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3、按照文件要求,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网络“一卡通”发放到户,做到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随意更改农户补贴面积,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4、请各单位尽快做好此次补帖资金发放相关工作,并在2016年7月13日前办结。
沅江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
转自:http://www.yuanjiang.gov.cn/sitepublish/site13/csgz/content_84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