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家界在线
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耕地的效益,体现农民的权益,增加农民的收益,而慈利县目前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阶段,农民权益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没有得到保障,近日记者前去龙潭河镇进行了调查。
龙潭河镇有土地流转面积3000多亩,在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流转的登记簿上,记者发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这一栏,大部分是空白,这也就说明在龙潭河镇土地流转还是以口头协议为主,因此导致了土地流转以后,农民的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障。
在调查走访中记者了解到,龙潭河镇长岗村今年流转了150亩土地种植烤烟,但因为今年的特大干旱,影响了烤烟的收成,现在年底了,当初承诺给40位农户,每亩200元的土地租金,现在也无力兑付。种植大户张吉铣就是村里其中的一位土地承包户,他今年承包了村里50亩土地种植烤烟,没想到遇到年成不好,投入的10多万元打了水漂,土地租金更没有着落。
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土地转出方,村民陈开春告诉我们,他有4亩多面积土地在今年初进行了流转,这在往年,自己种水稻和玉米一年地里的收成也有近万元的收入,但今年到12月份了,原本指望每亩200元的土地租金还无望。
合同究竟有没有?土地租金到底能不能拿到?采访中了解到,长岗村40户农户,150亩土地的流转是在年初通过村委会承头来进行的,农户并没有跟种植大户面对面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记者来到村部,村委会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他们当初签订的“合同”。
村里负责人所说的“合同”,只是一份简单的《2013年1月长岗村烤烟田面积承包明细表》,上面仅仅写有150亩土地所有者的姓名、面积,没有对合同双方所应尽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晰,违约后的法律责任更没有一点说明。
“没有规范的合同,一个口头协议,农户的租金得不到兑付,老百姓也没有一种正规的文本、法律依据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县经管局副局长张丽琼说。
因为一纸不合格的合同,让长岗村40多位农户的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而像这样的口头合同在该县普遍存在,这也是因为该县土地流转目前还处于自发阶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使该县的土地流转处于低层次、低水平的状态,因此实行土地流转必须有相关的制度、机制来保障农民的权益。
“全县要以乡经管站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要明确一名专职的,或者兼职的土地信息员,负责这个方面的信息收集、发布,村里也要明确一名关于土地流转的信息员,这样才能促进土地有序的流转。政府也要针对土地流转这方面出台鼓励和扶持政策,通过这些渠道才能规范土地流转,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减少这方面的纠纷。”县经管局副局长张丽琼说。
建立有效的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平台,一个真正繁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可以将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市场要素和资源与农业土地使用权迅速、有效地连接起来,实现各种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与整合。当然在土地流转方式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完善流转方式,在实施过程中,切实保障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别人,是自愿而不是强制,这是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