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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年08月10日 10:39来源:荆州环保局点击量:0

荆州针对2016-2020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出实施意见,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意见》要求,到2016年底,全市40%的行政村人居环境基本改善,建成50个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点;到2018年,全市60%行政村人居环境基本改善,建成100个美丽宜居村庄;到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人居环境基本改善,建成200个美丽宜居村庄。全文如下: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荆政办发〔201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就2016-2020年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农民主体、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四大基本原则,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动力,立足市情,循序渐进,经过五年努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到2016年底,全市40%的行政村人居环境基本改善,建成50个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点;到2018年,全市60%行政村人居环境基本改善,建成100个美丽宜居村庄;到202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人居环境基本改善,建成200个美丽宜居村庄。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推进村镇建设科学布局。

1.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四化同步”要求,建立以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体系。村镇规划要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农村新社区规划要和土地平整项目对接,增强村镇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引导村镇各项建设。2016年底,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省级以上重点镇镇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2017年底,完成省级特色镇、各类试点示范镇镇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全市规划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十三五”末,完成全部建制镇镇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乡和村庄规划编制。

2.坚持因地制宜编制规划。建立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以改善村镇的生态、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按规划功能分区要求,合理布局村镇规划区内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电信、垃圾收集等生产、生活设施,配套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环境优美、造型别致、生活便利、居住舒适的宜居农村新社区。

3.注重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加强农村公共空间和新建农房的规划设计管理,引导新建农房建筑彰显地方民俗风情,逐步形成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镇村建筑风貌。积极推广“荆楚派”建筑风格,打造一批“荆楚派”村镇,不断推进荆州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对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进行加固、整修,保留原有风貌,修旧如旧。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建造技术信息档案与名录,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传统民居保护方案,形成保护体系,严格规划管理。

4.加大规划管控查处力度。坚持按法定程序管理规划。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实施许可制度,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和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加强对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以村为基础的规划管理巡查监控机制,加强村镇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树立村镇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镇公共服务功能。

5.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18年,全面完成全市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审核程序,严格资金管理,真正把一批精准扶贫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范畴。积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科学引导农房建设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动农村改厕工作,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农房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

6.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强村镇集中供水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区域供水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并网扩容,提高集中供水普及率。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监测和调查,切实解决农村居住人口的饮水安全。到2020年,全市农村供水普及率和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7.提升道路通行水平。以“提档、达标、延伸”为重点,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强重要乡道升级改造,提高通乡公路铺装水平,实现重要乡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等级。继续实施通村公路建设,将通村公路向撤并村、自然村延伸,打通村级断头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广度,实现通村公路循环成网。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完成农村公路中桥以上危桥的加固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农村公路标识、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抗灾防灾和服务水平。

8.加速农村电网改造。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提升农电管理服务水平。2017年,基本消除农村电网供电“卡口”和“低电压”现象;2020年,基本建成供电能力充裕、智能化较高的农村电网,供电质量达到国家电网公布的《供电服务规范》相关规定水平,并满足“十三五”期间农村区域的负荷发展要求。

9.深化基本生活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基础教育升级完善,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文化体育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健全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

10.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快推进以“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体内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鼓励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促进治理工作规范化运作。强化村民素质教育及村级保洁清运队伍培训,夯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基础。到2016年底,启动全市所有乡镇生活垃圾规范化治理工作,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1.加强村镇污水处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人口达到2万人以上的乡镇应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建设适度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现有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加强管网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集中连片且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应纳入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其他村镇也应按环保部发布的《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逐步完善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12.整治村容镇貌秩序。全面加强村镇公共空间整治与美化,开展“六大整治行动”,即整治乱搭乱建,违章搭盖一律拆除;整治占道经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整治村道晾晒,统筹建设集中晒场;整治广告路牌,统一制定设置标准;整治乱牵乱拉,合理布局网络杆线;整治畜禽污染,规范建设饲养场所。通过“六大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村镇管理秩序。

13.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控制城市和工业“三废”对农产品产地污染,推广节肥、节药、节水技术,普及生态健康畜禽、水产养殖模式。推广农村沼气,促进人畜粪便、秸秆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2020年前,建成一批清洁农业发展综合示范基地。

14.整理疏浚河网水体。全面整治农村沟渠堰塘,清理水草杂物,拆除拥堵障碍,疏挖淤塞部位,打通河网水系,提高水体引排自净能力,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再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江南水乡风貌。

15.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大力推进环道环渠绿化和村民房前屋后绿化建设,保护、修复自然景观和田园风光,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大力推广应用乡土树种,强化管护,确保绿化造林成效。广泛开展省级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50%以上的村庄达到省级绿色示范乡村标准。

(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

16.加大产业支撑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注重发挥地标农产品的品牌优势,促进地标农产品的精品化、产业化;推动家庭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转变,积极扶持发展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生态旅游业,充分利用各地资源禀赋,拓展农业功能,集中扶持建设一批精品农庄、“农家乐”,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示范乡村;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宽带进村全覆盖工程,创新“互联网+三农”模式,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电商致富带头人,带动农民创业增收。

17.弘扬良好道德风尚。把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融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尊重乡村民风民俗。抓好乡规民约制定,引导群众崇德向善。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现邻里关系和谐,社会秩序良好,乡风健康文明。

18.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村民自治功能,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农村大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办好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培育新型社会服务组织,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住建委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物旅游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综治办、荆州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根据目标要求及时分解安排年度建设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委。建设美丽乡村,县(市、区)是责任主体,乡镇是实施主体,两级政府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细化方案,规划布点,综合协调,统筹推进。

(二)健全管理机构。按照科学、实用、高效的原则和“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要求,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形成“县市有局、乡镇有所、村庄有员(监督员)”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要着力解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缺位和村镇规划建设中“无人管事”的问题。每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应确保配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

(三)创新投入机制。积极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并按“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集中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资金,列入住建部门年度预算,重点用于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的以奖代补。各县(市、区)也要加大配套力度。构筑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信贷服务,支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PPP模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化“三万”活动,推动村企共建,引导社会力量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四)强化检查督办。从2016年起,市政府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由市住建委牵头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内容和标准,制定考核办法,组织考核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对乡镇工作考核内容,出台相应考评办法,加强考核。各级考核结果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落实相应奖惩措施。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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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有垃圾池8.08万个,垃圾桶7.16万个,垃圾屋404个;密封式中转车69辆,压缩式中转车20辆,勾臂式中转车127辆,机动挂桶车114辆,机动三轮车1013辆,电动收集车132辆,人力车2168辆;全市农村保洁员共有6291个。

目前,荆州中心城区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日处理能力1000吨。可覆盖公安县、江陵县两个县的城区和大部分村镇。松滋市城区建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一期工程已经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160吨。洪湖市城区建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已经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100吨。石首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中,日处理能力达280吨。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建设中,第一期日处理能力达300吨,总规模达18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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