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有利于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定依据;有利于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抵押、担保的权利,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
确权登记颁证的主要工作内容与目标任务是什么?
1、摸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面积、空间位置和经营权归属。
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承包耕地面积勘测,尽可能准确地查清耕地面积,利用卫星航拍正射影像图确定承包耕地的空间位置,落实承包地块经营权归属,最终实现“四统一、四相符、五到户”,即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界限统一,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县级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同时,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注销登记。
3、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
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化地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档案由县农经站集中保管,并将一套档案原件移交县档案馆永久保存;乡镇要落实乡镇农经站专人负责保管本乡镇保存的土地承包档案;各村委会要落实专人管理承包档案。
4、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和经营权流转管理等于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推进县、乡、村的互联互通,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