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市财发[2016]64号《吉林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按照国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取消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统一发放。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及时向区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先后召开了两次发放会议。组织七家发放单位,对应享受保护补贴的计税面积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按调整后的各乡镇计税面积和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数,重新确定全区的亩均标准为127元/亩,按此标准及时完成了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发放工作,全区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5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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