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龙泉驿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龙泉驿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农林发〔2016〕2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制定了《龙泉驿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村发展和林业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2016年5月30日
龙泉驿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件的通知》(成财农〔2016〕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标准
2016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一补贴标准为每亩93.40元。
二、兑现时间
补贴资金须在2016年6月底前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兑付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策,精心统计
各街镇乡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完善基础信息库。各街镇乡财政所、农办认真做好应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的计算、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务必于6月15日前根据上报补贴面积,按以上补贴标准计算补贴资金到农户,同时将汇总表(纸质)及农户基本信息数据文档上报区农林局农经站,
(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各街镇乡要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政策执行的口径解释工作,明确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确保调整完善后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公示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格式统一下发)。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发放公开、透明、公正。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在认真审核各街道镇乡上报资料的基础上,加强与受托金融机构(区农商行)沟通协调,积极调度补贴资金,并及时足额划拨到农商银行代发专户,兑付时严格按照“县级直发”、“一并”、“一次性”和“五到户”、“六不准”原则,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确保补贴资金于6月30日前安全、便捷地全部发放完毕。
(三)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区财政、农林、监察、审计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全区补贴工作进行认真的指导和督察,及时处理有关涉及补贴的信访事项,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认真总结,完善机制
在补贴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补贴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补贴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兑付情况旬报制度,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圆满完成补贴工作任务。
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81719&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