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州的总体部署,格尔木市紧紧围绕“2016年278户814名贫困人员全部脱贫,1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的目标要求,坚持四个注重,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注重扶贫“精准”。
坚持把精准识别、精准调查、精准规划作为精准扶贫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识别标准程序和操作流程,探索推出“六个不准”的识别方法,核准精准扶贫对象278户、814名。精准选人。按照敢挑重担、勇于担当的要求,统筹安排40名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入驻16个贫困村,驻村干部积极发挥帮扶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同时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对贫困村贫困户措施到位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为脱贫退出“三方认可”评估打下坚实基础。精准把脉。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归纳出“三因”(因学、因病、因残)、“四缺”(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力、缺土地)、“一落后”(交通条件落后)、“一不足”(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致贫原因,总结分类产业、就业、教育、医疗、生态、金融等8个方面的脱贫意愿,道路、饮水、用电等10个方面的退出需求,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找准了扶贫工作的着力点。
注重能力提升。
农村贫困人口的长期稳定脱贫是脱贫攻坚的重难点。完成脱贫退出的目标任务就要注重提升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提高贫困家庭的收入,改善贫困人员生产生活的内外部条件。提升发展素质。2016年以来,我们通过扶贫宣传教育,点燃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激情、决心和信心,解决贫困人员的等靠要思想,提高自我发展致富的能力;对152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中的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为就读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帮助顺利完成学业;积极开展科技下乡、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帮助贫困人员提高发展生产的能力;减免挂号费,减收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实施医疗救助等,提高贫困人员的身体素质;按每户补助6.5万元的标准对40户贫困家庭的危旧房屋进行改造,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实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培训,为生产就业脱贫致富打下良好基础。提高财产收入。
实施金融扶贫项目为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放贷款并给予贴息,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实现产业增收;实施资产收益项目为全市所有贫困人员分红,增加分红收入;将所有扶贫对象统一纳入低保范围,实施低保兜底政策,增加政策性收入;帮助142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转移就业,将符合条件有意愿的124名贫困人员纳入护林员岗位,解决就业的同时,增加贫困人员的工资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贫困人员的外部生产生活条件。2016年,充分利用市级扶贫资金,整合行业专项资金,实施道路、饮水设施、电网改造、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等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
目前各贫困村以退出为靶向,选定市级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业领域已开工实施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至格日罗至要盖公路工程项目、格尔木河河道治理工程七期(受益贫困村9个)、2016年全市电网改造项目(10千伏9.9公里,配变容量6.01兆伏安(22台),0.4千伏线路50公里,下户线3062户,涉及贫困村4个)。全市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9%以上,实现了市区及主要道路、乡、镇、村无缝覆盖;郭勒木德镇1个贫困村新建村级文化活动设施,在格尔木市广播电视台及大格勒电视站等6个站点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各联村帮户单位尽其所能,帮助郭镇城北村启动实施人畜饮水自喷井项目、西村电网改造项目,谋划富源村道路硬化及水渠建设、西村人畜饮水安全等项目,确保贫困村达到退出的标准要求。
注重责任落实。
坚持党政牵总、部门认领、乡镇落实、社会参与,形成责任分解纵向到底、组织发动横向到边工作格局。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负责人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扶贫攻坚指挥部,强化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保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扶贫攻坚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整合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农牧局工作职责,设立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配备扶贫开发专职领导干部职数及工作人员编制,配齐配强第一书记,加强人员队伍保障;争取省州扶贫专项资金、加大市级扶贫专项投入,整合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涉农资金,强化资金投入保障;落实精准扶贫行业部门职责,推进贫困人口增收致富、贫困村面貌改善;市区乡村四级层层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从市到村,各级“一把手”率先垂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了市区乡村四级书记抓精准扶贫的良好局面。
注重监督管理。
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主体责任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对扶贫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实行奖惩机制;实施目标任务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将日考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建立7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10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部门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清单,发挥市委督查五人小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日常监督,确保派驻干部管理监督各项职责落实到位;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合理,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让贫困人员获得更多的实惠。
但是,在有效推进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不能很好整合各方面有效资源、年度扶贫项目实施滞后、“双帮”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时近8月,按照2016年脱贫的目标任务,下阶段,格尔木市将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对现有的数据再核实,从源头上减少误差;明责担责尽责,坚持群众不脱贫、驻村干部不脱钩,激励干部在扶贫一线建功立业;进一步把每个村贫穷的主客观原因找准,把每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搞实,把好的思路和措施具体化、项目化,因村因户因人施策,防止大而化之、一概而论;严格落实“三个认帐”要求,做好脱贫退出考核验收准备,切实杜绝“假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