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前不久,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京山县、市农业局等三地十二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了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口协商座谈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农村产业进一步深入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和条件。一是农业经济持续增长。粮食生产"十二连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第二,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2:1,优于全省2.28:1和全国2.75∶1。二是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201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升到3.4︰1,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电子商务等方兴未艾。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满活力。全市新型主体数量突破2万个,其中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达到1780家、4776家,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达到6家、65家。
但我市农村产业融合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链条短、附加值不高;畜禽、水产加工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旅游业总收入占GDP的6.9%,低于全省11.5%的平均水平;农民利益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连接所占比例不高;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适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缺乏;农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等。对此我们建议:
一、以规划为引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合理布局。一是加强产业规划统筹。要把产业、城镇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合理规划重点产业链条的骨干企业、园区、基地在城镇和乡村的空间布局。二是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将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通过农民就地城镇化,为农村产业提供劳动力、市场和环境。三是与城镇、新农村等规划协调。加强农村产业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科学编制荆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农村路、水、电、气、通信等"五网"基础设施,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布局。
二、以延伸产业链为抓手,推进多层次、多模式的产业融合。一是农农融合。主要是调整一产业结构,实行农牧结合、农林结合、种养结合,形成合理的"粮经饲"三元结构和协调的农业内部结构,大力推广"一高三新"、"香稻嘉鱼"、"猪-沼-菜"等一批高效种养模式。二是农工融合。农产品加工业具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天然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要主动延长产业链、价值链,积极探索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三是农旅融合。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道路等配套设施,,扶持发展"一乡一特"的特色旅游小城镇及"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专业村,突破性发展旅游休闲农业。四是农商融合。大力推动农超对接、农市对接,鼓励东方百货等大型商业企业在乡村、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淘宝村"、"淘宝镇",构建以商联农、农商融合的新业态。五是全产业链融合。围绕主要农产品和主导产业推动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重点是加快建立以国宝桥米、洪森实业为龙头的稻米全产业链,以荆门百谷丰为龙头的马铃薯全产业链,以巨海薯业为龙头的甘薯全产业链,以钟祥长寿文化为底韵的大豆全产业链,以中粮祥瑞、洪森天利为龙头的优质油菜全产业链,以宝源木业为龙头的森工全产业链。
三、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培育多元化的融合主体。一是强化新型主体的基础作用。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二三产业转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强强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推动我市供销合作社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三是成立产业联盟。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
四、以合作共享为核心,建立多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发展订单农业。二是鼓励发展股份合作。探索发展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并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以股东身份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三是支持承担涉农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
五、以财税支持政策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落实相关涉农政策。落实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等。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产业基金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有步骤、分重点进行投入。三是建立市场化的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以落实责任为保障,加大农村产业融合推进力度。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制订融合发展促进政策,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统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二是补齐畜禽、水产品等加工短板。落实中国农科院与我市签订的院市合作协议,以补齐畜禽、水产品加工短板为重点,在我市建设国家级农产品加工成果转化中心,形成"技术-装备-标准-示范-推广"的研发推广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畜禽水产等健康食品深加工的科技创新能力。三是着力开展试点示范。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积极探索和总结中国农谷"三区三中心""荆钟、荆京、荆沙"三条新型城镇带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我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