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共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2948.5万个贫困户和5575万贫困人口。据统计,95%的贫困人口和大多数贫困地区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和重点保护的地区,发挥着“生态保障”、“资源储备”和“风景建设”的功能。
“富饶的贫困”是这些地区普遍面临的尴尬境地。如果只强调消除贫困和发展经济,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景观建设将很难保障;如果只强调保护生态环境,不考虑贫困人口的小康进程,也不符合“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的脱贫攻坚要义。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结合生态补偿推进精准扶贫,对于生存条件差、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这是推进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通过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具体行动,为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指明了方向,有望点绿成金。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生态脱贫提供重要物质支撑。生态保护补偿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激励性制度安排,是平衡协调区域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把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
好钢用在刀刃上。这种“造血型”生态保护补偿靶向疗法从根本上找准了生态补偿的切入点,解决贫困地区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不足、贫困人口因保护生态环境收入不高的问题,确保这些贫困地区生态屏障功能稳定住。
引导贫困人口实现绿色转产转业是生态保护补偿的根本要义。长期以来,生态脆弱贫困地区脱贫工作的深度、广度、力度和精准度基本上取决于外部“输血量”的多少,一旦输血停止,很容易造成返贫,究其原因是这类区域缺乏有效的造血功能。
因此,加大“造血型”生态保护补偿力度,通过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引导贫困人口有序转产转业,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保护人员,引导贫困群众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发展“绿色产业”,这是确保这些地区真正脱贫的根本所在。例如,青海省2014年安排15万护林员,提高了贫困农牧户的收入,有效呵护了碧水蓝天;贵州毕节、遵义地区通过烟草产业扶贫让农民获得巨大收益,脱贫致富焕新颜。
《意见》明确提出“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保有量,开展贫困地区综合补偿试点”。多措并举,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推动贫困地区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之路,实现环境美居民富。实践表明,生态保护补偿在扶贫攻坚中具有巨大的潜力和作用,是扶贫解困、精准脱贫行之有效的新手段、新途径。
《意见》提出“对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民集体股权进行补偿”,这也为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提供了可供选择的路径,为因地制宜实施精准脱贫、拓宽补偿渠道营造了很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