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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晋城市2016年异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2016年08月02日 10:58来源:点击量:0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晋城市2016年异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对异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倒排工期,确保明年底完成2044户、5912人的扶贫搬迁任务。

《计划》指出,2016年是脱贫攻坚行动异地扶贫搬迁安置一批的开局之年。我市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旧村开发和村庄撤并、社会保障相结合,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的居住、看病、上学等问题,统筹谋划安置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2016全市5个县(市)计划实施异地扶贫搬迁2044户、591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83人、同步搬迁农户人口529人。分县(市)看,沁水县340户、1100人,高平市242户、660人,陵川县617户、2000人,阳城县157户、426人,泽州县688户、1726人。

在具体建设内容上,我市将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暖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并注重后续产业发展,搞好迁出村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据初步匡算,2016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投资2477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5383贫困人口投资的23223万元。资源来源包括省级以上投资12700万元,市、县两级投资8197万元,农户自筹2326万元。同步搬迁529农户人口的投资1551万元,资源来源包括省级以上投资365万元,省、县两级投资269万元,农户自筹917万元。

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及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要统筹集中使用,确保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散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万元;自然村整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可与贫困人口一并享受统筹规划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人均享受补助1.2万元。

《计划》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工期为2年。各县(市)要加快推进工程进度,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当年完成土地审批等各类前期准备工作,当年开工建设;第二年全面完成安置住房工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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