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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实施

2016年08月02日 10:43来源:点击量:0

浙江省发改委、省林业厅日前联合印发《浙江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森林保有量达到9000万亩,林地保有量9900万亩,公益林保有量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湿地保有量1665万亩,林木蓄积量达到4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2.6亿吨。

《规划》确定了浙江林业发展五大功能区布局。浙北平原林业发展区,包括浙江东北部及杭州湾两岸的29个平原县(市、区),继续开展平原绿化美化建设,进一步增加绿量,提高林木覆盖率。浙西中山丘陵林业发展区,包括浙江西部山区的7个县(市、区),任务是全面保护钱塘江流域森林资源,加强源头区域、千岛湖流域以及新安江、富春江两侧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保护和建设。浙中丘陵盆地林业发展区,包括浙江中西部腹地的16个县(市、区),重点是全面开展森林生态修复,通过人工造林、森林抚育等措施,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浙东沿海丘陵海岛林业发展区,包括东部沿海的24个县(市、区),主要是加强沿海区域及岛屿的生态防护体系建设,开展沿海防护林的修复与改造提升,科学发展红树林,增强沿海防护林抗灾减灾功能。浙南山地林业发展区,包括中南部山区的15个县(市、区),主要是保护和培育水系源头的森林资源,全面保护天然林,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美丽林相”建设,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与修复,增强生态屏障功能。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林业重点工作任务是:着力构建现代生态林业、现代富民林业和现代人文林业,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构建现代林业生态文明制度,努力夯实林业发展基础。具体实施十大重点建设工程,估计总投入1159亿元。十大重点建设工程包括林业生态红线保护与补偿工程、重要湿地建设与修复工程、珍贵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工程、平原绿化与森林城市群建设工程、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建设工程、森林休闲养生发展工程、生态文化与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森林灾害防控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林业创新发展工程以及现代国有林场发展工程。

《浙江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被列入全省“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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