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后的法律意义有哪些?
首先,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被形象地称为农民的“命根子”。 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新型的物权,要维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保障农民享有的物权,所以农村土地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改变以前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农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农民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物权凭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物权凭证证进行抵押贷款,解决农民想发展、想致富但因缺乏资金停止不前,无法脱贫的现实情况。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国家制定一系列的农村土地政策、措施,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一定要按法定程序,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让农村的土地在法律的轨道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