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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0号)

2016年08月01日 17:34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点击量: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9号文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6〕3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山东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0号)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为重点,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农民合作社农户入社率达到5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种植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启动实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国家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规划,在粮食产能大县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粮食生产基地。扩大粮食高产创建规模,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行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造一批“吨粮市”“吨粮县”和“吨半粮乡”。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区域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建成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3000万亩以上。探索建立有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

(二)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坚持协调发展,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调优调强园艺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提升质量档次,集中建设一批果品、瓜菜、食用菌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扶持建设一批地方名特优果品生产基地,积极实施茶叶、蚕桑、中药材和蜂业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培育2个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产业。调活调精畜牧业,加强地方畜禽品种保护与开发,做强莱芜黑猪、里岔黑猪、鲁西牛、渤海黑牛、小尾寒羊、沂蒙黑山羊、德州驴、芦花鸡等地方特色品种,提升特种动物产业化水平。推进“粮改饲”试点,着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提高种植比较效益,促进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开展“粮改饲”并举的多元化种植模式试验示范,加快盐碱地绿色开发关键技术研发,建立滨海盐碱地绿色、标准化“粮改饲”的多元种植体系。到2020年,全省青贮专用玉米3000亩连片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带动全省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实现青贮饲料基本满足草食家畜饲喂需要;优质牧草(苜蓿)1000亩连片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带动全省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苜蓿等优质干草基本满足产奶牛优质饲草需求。加快“海上粮仓”建设,提升水产养殖业,做大渔业增殖业,优化海洋捕捞业,做强加工流通业,拓展休闲渔业产业,到202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业综合执法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定完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培育农业生产团体标准,到2020年,蔬菜、果品、奶类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90%以上。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实现监管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推动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到2018年,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全覆盖。

(四)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深入贯彻实施“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战略,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形象。建立品牌推进机制,加快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建立品牌农产品评价体系,发布知名品牌农产品目录,加大品牌宣传,加强品牌保护、传承和创新,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申请品牌认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构建品牌农产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体系,筹建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开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胶东半岛无疫区建设,引导企业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发挥无疫区品牌效益。到2020年,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面积的60%以上,培育5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500个企业产品品牌,实现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特色产区、重点销区及关键物流节点梯度转移,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格局。做优农产品初加工,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规模和品种范围。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加工设备改造升级,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推进农产品副产物循环利用、加工副产物高值利用以及加工废弃物梯次利用,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率。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5∶1。

(六)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大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设备研发力度,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技术,推进相关技术集成应用,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优化提高机械设备性能,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扩大农机深松(深耕)整地规模,今后5年完成深松(深耕)整地7435万亩。着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主攻高效低损收获、宽幅精量播种、干燥、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精准施肥和高效植保等环节机械化,提升粮食产前种子加工、产中机械化作业质量和产后干燥机械化水平。加快提升大宗经济作物生产播种、联合收获机械化水平,重点提升发展花生、棉花等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发展大蒜、茶叶、中药材等作物生产重点环节机械化,破解发展大田蔬菜、水果等作物生产部分环节机械化。积极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3%,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5%,农业机械化发展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三、加快经营方式转变,强化改革创新驱动

(一)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创新发展,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夯实适度规模经营基础,稳步提高我省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程度。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鼓励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托管服务,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积极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二)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其经营活动向加工、流通领域拓展,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仓储保险、集散中心等设施,提高农产品销售规模、议价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大扶持力度,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用地政策,各地新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需的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研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使补贴资金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创新金融服务,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等激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综合授信;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积极推动厂房、渔船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档次、高保障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扶持目录,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规范引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到2020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1000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5500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200家。

(三)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形成有机衔接的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扩大现代农牧业发展基金规模,细化落实省技改资金项目以及联农带农财政奖补等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等农业产业化组织。到2020年,全省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100家以上。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形式,与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收益,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社会化服务业。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科技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广新型互联网+云农业科技园模式。拓展农业的生态资源、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等功能,强化农事体验、文化传承、休闲观光、田园养生、创意设计等开发,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带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民增收。到2020年,建设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40个、休闲农业精品园100个。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启动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农业重大应用技术联合攻关,强化关键领域技术的集成和协同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健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注重创新团队建设与科研推广体系、生产经营体系有机融合。积极探索“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模式,基本实现农产品主产区全覆盖。搭建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完善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农作物新品种权等领域为重点,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建设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实践实训为一体的高标准实训基地,分类开展系统培训和精准培育,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政策扶持,实行动态管理。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五)深入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加快推动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省。鼓励种子(苗)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管理,扩大企业规模,做大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启动实施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重点支持育种中心、繁育基地、试验网络、示范推广以及相关育种平台建设。强化种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支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建立股份制研发机构,提高商业化育种能力。落实好新品种财政奖补政策,对通过品种审定的优良新品种给予财政奖励补助。实施省农业良种工程,开展粮食增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粮食作物新品种,积极推进小麦玉米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实施,培育小麦玉米超高产新品种。到2020年,培育15家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30个商业化育种(苗)中心。加强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在省内建设农作物标准化种子繁育基地152万亩。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增强南繁科研育种能力。完善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评价体系,健全品种试验网络,在省内建设40个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鉴定)站,进一步提高区域试验水平。加大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建立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加快新品种推广应用。建立完善全省种子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种子质量可追溯、信息可查询、数据可共享。进一步健全种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

(六)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提升行动,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方式。发展农业精准化生产,加快推动物联网技术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建立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智能农业系统。实施精准农业科技创新工程,突破高效节水、节肥、节药、节能、节地等精准化关键技术,加强农业大数据技术创新与应用。积极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推动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转变。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支持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推进农业大数据运用,建立山东农业云平台,为灾害预警、市场预测、生产经营决策、动植物疫情防控、耕地质量监测等提供服务。到2020年,力争建设40个县级农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和60个农业大数据采集重点县(市、区)。

(七)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坚持开放发展,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拓宽与沿线国家和重点区域的农业合作,带动农业装备、生产资料等优势产能“走出去”,鼓励涉农企业赴境外进行资源开发、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等。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发展壮大大洋性渔业,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积极发展南极渔业,加快推进远洋渔业海外综合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走出去”工作机制,加强推动引导,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积极培育中介服务组织,为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支撑。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业企业“走出去”能力。加强国际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引进,重点引进国外优良品种(种质资源)以及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引导支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农产品展览展销会,鼓励赴境外进行农产品宣传推介,拓宽农产品出口渠道,稳定扩大农产品出口。

四、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坚持绿色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规划,加快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六大工程。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探索实施有机肥和化肥合理配比计划,鼓励增施有机肥,支持发展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提高有机肥使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高毒农药政府储备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试点,加大高效大中型药械补贴力度,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收集体系建设,规模饲养场强化配置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可控降解地膜推广使用量比例达到30%以上,不可降解标准地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全省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91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坚持协调发展,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渔结合,因地制宜推广“畜沼果”“畜沼菜”“上粮下鱼”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统筹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开展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和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补贴试点。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程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放鱼养水”工程,统筹生态循环产业布局,集成推广各类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典型模式。到2020年,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面积达到3000万亩。

(三)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积极推广立体种植、适用间作套种等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型复合种植,利用“四荒”地、房前屋后地块发展多种经营、庭院经济和休闲农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研发、推广田间节水设施设备,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水肥一体化、水循环利用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强水肥一体化配套设备和肥料联合研发攻关,加大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力度,建设一批不同模式的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降低农民生产投入成本。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6,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750万亩。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技术,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一批自然发酵、厌氧发酵、发酵床养殖、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等技术,建设一批大型沼气、有机肥加工等示范工程。科学开展煤矿塌陷地及荒碱涝洼地整理改造,宜粮则粮,宜渔则渔。力争到2020年,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区域内农业资源循环利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保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的认识,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规划引领,密切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组织指导,科学谋划行业发展对策,编制实施好相关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商务厅、环保厅、质监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要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附件:
  1.各市2016-2020年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任务表
  2.各市2016-2020年“粮改饲”试点任务表
  3.各市2016-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任务表
  4.各市2016-2020年农产品品牌培育目标任务表
  5.各市2016-2020年农产品加工示范县(市、区)目标任务表
  6.各市2016-2020年农机深松(深耕)整地作业任务表
  7.各市2016-2020年过亿元农业龙头企业预期目标表
  8.各市2016-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表
  9.各市2016-2020年种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10.各市2016-2020年农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县(市、区)和采集重点县(市、区)名单
  11.各市2016-2020年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建设任务表
  12.各市2016-2020年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目标任务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5日

转自: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6/7/7/art_285_10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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