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多次对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为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规划编制的指针。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表现在:
——农业生产稳定发展。2015年,全省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3717.8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793元。粮食生产保持稳定,总产量661.1万吨。园艺、畜禽、林竹、水产等四大主导产业保持较快发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烟叶等重点特色产品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发展。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7.3%。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农机总动力达1390万千瓦。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了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
——基础条件有效改善。在30个粮食主产县开展粮食产能区建设,推进抛荒山垅田复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设施农业面积达178万亩。完成1639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个大型和13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75.75万亩。加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四绿”工程建设,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和“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万亩,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质量安全持续向好。在全国率先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4个县(市)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餐桌污染”治理。创新农药监管信息平台与可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广农业标准化,全省累计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997个,累计有效使用标志的“三品一标”产品341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均保持在97%以上。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1万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428个,国家级龙头企业52个。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认定165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完善林权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深化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和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稳步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继续深化供销社和粮食流通企业改革,建设或改造一批粮食和特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服务“三农”能力显著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加快发展。农业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农村工作机制持续创新。
——闽台合作继续深化。持续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两岸合作交流平台建设。闽台农业双向交流深入开展,与台湾半数以上的乡镇市公所、市民代表会、农会、渔会、农田水利会等组织形成对接交流合作常态机制。台商投资农业取得新进展,五年新批准台资农业项目294个,合同利用台资6.5亿美元。农产品出口保持平衡较快增长趋势,到2015年,农产品进出口总额160.2亿美元,其中出口金额87.5亿美元。
“十三五”时期,是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省委、省政府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相继颁布实施,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面对难得的历史机遇,为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目标任务,更好地发挥现代农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整体布署,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面评估、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省农业厅牵头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分管省领导非常重视,省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最终定稿。
二、“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粮食生产保持稳定,特色农业持续发展,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生产经营效益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到2020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310亿元。
——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650万吨以上,粮食储备规模达到360万吨以上。
——肉蛋奶总产量272.8万吨,油料产量31万吨,蔬菜产量1850万吨,食用菌产量140万吨,水果产量850万吨,茶叶产量42万吨。
——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
——农业机械总动力145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60%以上。
——全省设施农业面积220万亩。
——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6%。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0万亩。
——全省森林蓄积量达6.53亿立方米。
——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10亿美元。
——科技贡献率达到62%。
——实现农药用量、化肥用量零增长。
三、“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主要任务
《规划》与省委、省政府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系列决策布署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衔接,确定了十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发展三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带,闽西北重点推进绿色农业产业带建设,闽东南重点推进高优农业产业带建设,沿海重点推进蓝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建设三个农业发展功能区,将全省农业生产功能区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构建七条特色农业全产业链,着力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七条产值超千亿的特色农业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构筑农业竞争新优势。提升发展种植业,优化发展畜牧业,加快发展水产业,积极发展林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搞活农产品和农贸市场,建设农产品专业市场,构筑物资配送网络。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培育发展创意农业,优化休闲农业布局。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建设。
三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目标,以实施“1213行动计划”为抓手,突出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产地安全分级管理,提升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农资监管平台和农产品可追溯平台。力争2020年前实现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创建5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90%以上的农药、兽药、肥料和种子等农资产品纳入信息化平台监管。
四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扶持发展专业大户,提升壮大合作组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符合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十三五”期间,每年扶持500家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00家。到2020年,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总额达3000亿元,形成5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
五是改善现代农业基础条件。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食产能区建设,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创新农田水利管理,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设施农业,加强动植物保护,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十三五”期间,每年种植绿肥、秸秆还田、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各10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000万亩(次)。
六是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农业“五新”推广。实施种业创新工程,构建现代种业体系。积极发展生物农业、光伏农业、功能农业,促进高新技术应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年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到2020年,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0万人,农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00项以上,新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家,重点培育15家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七是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培养互联网应用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创建。推动农林牧渔业物联网发展,重点打造一批种养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推进农业自动化、集约化发展。建立多层次电子商务渠道,发展多样化电子商务销售模式,积极开展网上促销活动。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开展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完善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八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节约集约利用水土资源,保护与修复农业生态。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覆盖所有品种;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九是完善现代农业体制机制。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海域使用权制度改革,健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创新农垦经营管理体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加强农业法治建设,健全农业执法队伍,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制。
十是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深化闽台农业合作交流,推进闽台特色产业对接发展,拓展合作交流领域。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建设出口示范基地,扩大农产品出口,支持农业技术引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支持农业对外投资,加快福建农业“走出去”。到2020年,建设10-15个海外养殖基地、10个海外渔业综合基地,远洋渔业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各个年度的任务和工作重点,使本规划提出的措施落到实处。各涉农部门要结合业务职能,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措施进度。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按照总量持续增加的要求,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监管机制。
三是实施项目带动。以项目为载体落实规划,合理、科学地安排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布局,注重均衡和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做好农业重点项目资金的整合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促进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保障农业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
四是动员社会参与。进一步推进农业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充分调动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投资发展规模养殖、设施栽培、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服务、休闲农业和乡村观光,构建多元化的现代农业投资机制。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支持农民就近就地创业。依托“一区两园”,发挥重点龙头企业、创投机构、社会组织等作用,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信用服务和融资服务。加强规划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