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常州市城乡低保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溧阳市、金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59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670元。
二、武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62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30元。
三、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67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30元。
请各辖市、区接通知后抓好落实,按统一公布的标准发放到位。
相关新闻:
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标准是打造公平诚信救助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依法、专业、精准救助的客观要求。此前,常州市已经成立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实现了核对系统与全市涉及个人业务的商业银行联网,并就涉及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房子、车子”的认定标准出台相关政策,此次出台《标准》首次明确了申请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核对标准的概念,对单人户、二人户、家庭中有重病或重残人员等不同类型低保家庭的金融资产限额作了规定,并制定措施有效防范个别人员为达到进入低保目的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截至5月底,市民政部门利用已建立的核对系统,已排查出4000余户人均资产超3.5万元的低保家庭,其中人均资产超5万元以上的有3000余户。《标准》下发后,常州市对新申请低保户将全部按照人均家庭资产3.5万元执行,对超标的存量低保户将分步依法清退。
其中,符合条件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120%标准领取。
据悉,截至今年6月,全市低保对象有38138人,共发放低保金944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