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实施多年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三项补贴”并为一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原来,江苏农业“三项补贴”面积分别计算,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统计水稻种植面积,农资综合补贴由省里给各县核定面积,农作物良种补贴则计算水稻、棉花、小麦、玉米、油菜、花生种植面积,而现在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就是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如果改变用途,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享受政策补贴。
省财政将中央下达我省的约60亿元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分解到各市、县(市),由各市、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一次性发放到位。
我省各市、县(市)补贴计发依据有四种: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具体以哪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每亩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县(市)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目前,涟水县的实施方案明确,按计税耕地面积为计发依据,每亩补贴120元。另有多个市、县初步确定计发依据,苏州市本级、张家港、昆山、太仓、泰州市本级、兴化等选择农作物种植面积,射阳、洪泽、盱眙、海安选择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海门则采用确权耕地面积为补贴计发依据。相比而言,确权后的耕地面积最准确,因此2017年前后全省耕地面积确权完成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做到全省统一标准、统一依据。
计发依据变了,具体到农户也会有变化。如果计算面积增加了,补贴会相应增加;相反,如果计算面积有上述六种情况的,补贴就会有所减少。目前虽然各市县情况不一样,但是总的补贴标准在105元—12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