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极大地促进了家庭农场发展,发展数量和质量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慢到快,从弱到强,总体上呈现良好的态势。以下是江西省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及发展的情况:
江西省值推荐的家庭农场有:金溪县小平家庭农场、东镕堡家庭农场、瑞金市香满园家庭农场、寻乌县源顺果业家庭农场、寻乌县源顺果业家庭农场等,值的游客在休闲时间去观看游玩。
江西省家庭农场
一、江西省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统计,江西省家庭农场达1.67万家,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949家,从事养殖业的有6598家,从事种养结合的有1441家,从事其他经营的有近千家。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近千万亩。全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366005万元,其中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有10925家,占总数的81. 2%。目前,江西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中带有“家庭农场”四个字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共有11482家。
二、江西省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2014年,江西省通过专题培训、农经网站、编印下发《江西农场改革创新重要文件汇编》《2013年中央1号文件及省委二号文件学习参阅资料》《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50题问答》和《2014年春季农业送科技下乡政策宣讲手册》等,多形式、多渠道、广覆盖向广大基层农村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发展家庭农场有关精神,引导和鼓励农业大户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同时,依托已有的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多种培训资源,分批专题培训全省家庭农场主,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10月下旬,我们还举办了一期家庭农场专题培训班,培训学员230余人次。
(二)完善登记注册制度,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为规范家庭农场发展,省工商局制定了家庭农场登记程序,规定凡是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的农户,持乡(镇)农经(农技推广)部门签署意见的《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就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领营业执照。赣州、景德镇、吉安、新余、抚州等地工商部门联合农业局、农工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鼓励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工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从放宽名称登记条件,降低资本准入门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放宽生产经营方式,免收相关登记费用,迅速快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支持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在全力助推品牌农业发展、加强农业营销服务等多个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江西省家庭农场
(三)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破解土地瓶颈问题
2014年,江西省全面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并力争在年底基本完成,进一步夯实农村土地流转基础,让农民吃上“定心丸”,确保农民“权证装进口袋里,土地放心流出去”,从而缓解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土地瓶颈问题。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出台了《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赣办发[ 2014]18号),从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创新流转形式、强化扶持措施、强化服务管理、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对规范引导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家庭农场发展
为鼓励和规范家庭农场发展,规范引导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赣办发[2013J 17号),指出: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从加强农场金融服务、加大财政税收支持等扶持措施上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财税支农政策,促进支农项目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资金支持。创新税收管理方式,落实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 2014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农业厅还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再次强调对家庭农场发展的财政扶持、金融支持、落实经营用地等优惠政策,现已征求了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地执行。
江西省家庭农场
三 、江西省家庭农场发展方向
(一)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继续广泛地深入基层、深入家庭农场、深入农户,开展家庭农场发展的调研,掌握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争取在明年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
(二)开展示范建设,规范家庭农场发展
在各地各级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江西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对示范家庭农场的指导、扶持与服务,促进示范家庭农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指导水平
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确立培训目标、丰富培训内容、 增强培训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积极争取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育计划。
四、关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建议
(一)制定登记管理办法
建议工商部门尽快制定出统一的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鼓励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注册登记,便于今后对其规范管理和开展指导服务。
(二)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建议各级财政设立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对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奖补,帮助示范家庭农场更加规范健康发展,从而带动江西省家庭农场走上健康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