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措施,通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会保险、财务、生产要素、物流等成本,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
1.清理减免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对已免征省级收入的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省定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6年4月1日起,全部免征市级收入;对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船舶排筏过闸费和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等6项省定项目,同步免征其省级及市级收入,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同时,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2.控制企业用工成本。坚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落实省定最低工资标准。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东莞智造2025计划”,鼓励企业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合理减少用工数量,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3.落实国家减税措施。全面实施“营改增”,引导企业用足抵扣政策,降低税负。落实国家、省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争取国家、省支持我市在天使投资、众创空间等产业方面先行开展相关财税政策创新试点。
4.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落实国家、省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进一步优化社保险种结构,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先入轨、缓补缴”原则处理问题,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低至12%,允许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5.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用好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置换债券额度,用好我市财政投入设立的各类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资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
6.推进要素资源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省的部署,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大用户直购电工作,扩大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规模和范围,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燃气定价机制。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7.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物流行业技术创新,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逐步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取消超过法定收费期限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探索高速公路建设多元化筹资模式,降低高速公路使用成本。
(五)全力补齐发展短板
以投资为抓手,着力加大交通、水利、通讯、环境、教育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提高人才供给质量,为城市和产业升级提供基础性支撑。
1.以完善交通网络为着力点,促进协调发展。优化全市轨道交通空间布局,带动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穗莞深城际轨道、莞惠城际轨道、佛莞城际轨道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开展赣深客专、虎龙城际轨道、莞深城际快轨的前期研究。加快完善“五纵四横六连”的高速公路网络和“两环七射三纵两连”快速干线网络,提高道路网络连通性,基本消灭断头路。加强港口航道建设,实施虎门港与石龙铁路货运站海铁联运,构建连接“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物流大通道。优化普通国省道干线网络,改善普通国省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2.以污染治理为着力点,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主干管网,加快建设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加大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加快石马河流域、茅洲河流域等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全面推进松木山水库、同沙水库、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挂影洲围中心涌流域、水乡内河涌等综合整治。以臭氧和VOC治理为重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3.以民生工程为着力点,实现共享发展。完善民生水利设施。编制市区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推进城市内防涝综合整治,提高城市排水应急能力。实施石马河、桥陇河、茅洲河界河整治,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千里海堤工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快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完善江库联网工程。提升教育和人才质量。以超常规举措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力争2018年全国大学综合排名和全国理工类院校排名明显提升。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积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的财政扶持力度,建设国内一流职教城。
4.以重大平台为着力点,促进协调发展。全面加快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长安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建设,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培育引领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增长极。完善水乡新城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银瓶合作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长安新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5.以“三网”建设为着力点,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大力推进4G网络建设,逐步实现东莞市区域全覆盖。推进光纤有线宽带网络普及提速工程,落实180余万户家庭的光纤入户工程。完善燃气管网。加快市内高压天然气管网建设,建设天然气应急储备库,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实现互联互通。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开展黄沙河流域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打造因地制宜、集约高效的综合管廊系统。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建设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加快构建城际快速充电网络,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系重大,任务繁重。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实施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坚持领导挂帅,协调推进,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府金融工作局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对落实相关专项行动计划负总责;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要建立重点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201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2017年底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底前,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制订行动计划的督查方案,开展全过程跟踪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针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要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工作纳入各镇街(园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量化考核,以考核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