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怎么交?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平方米)*单位适用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地方税种,因此,具体的单位等级税额,请到单位所在地地税局咨询。(土流网木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