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政府令第219号)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棚户区改造区块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
街道棚改办的工作人员已将该方案,在骆驼街头巷尾进行了张贴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哦。
1住宅货币补偿
本项目预评估时点为2016年4月15日,按照市场比较法评估,预测本项目中砖混二等结构,南中朝向(朝向差价率为0),标准层次(层次差价率为0),使用年限为20年,内部无装修的住宅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
1.中大河以南E、G1、G2区块: 6700元/平方米;
2.中大河以北C、D1、D2、H1、H2、H3区块: 6800元/平方米。
2住宅产权调换补偿
1.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为,现房:盛世华庭安置小区剩余房源,期房:碧水莲晴四期安置小区或H3安置地块,套型齐全。
2.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
盛世华庭安置小区为7500元/平方米
碧水莲晴四期安置小区为7500元/平方米
H3安置地块为8200元/平方米
3商业、办公用房补偿
1.货币补偿
按照市场比较法评估,预测本项目中钢混三等结构,层次为地面第一层,层高4.5米,临街深度15米,使用年限为20年,内部无装修,土地性质为商业国有出让,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0000元/平方米—32000元/平方米不等,具体详见公告。办公用房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2.商业用房产权调换房屋房源。商业用房进行就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