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第151-1号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5]322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同意将未央区徐家湾街道联合村0.785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现将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西安市2015年度第三批次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商服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未央区徐家湾街道联合村。
三、权属、地类、面积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按评估价。
四、失地农民安置形式: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联系人:唐欣蔚 联系电话:86265942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