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社科院调研的结果就显示,大多数农民朋友对于土地确权都还不是很了解,甚至还有人认为土地确权就是重新量地。很多农民朋友也不知道土地确权的时候该注意什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说到底,土地确权关系到农民的核心利益,对于土地确权时要注意的问题,大家不能不引起重视。
问题一 究竟什么是土地确权?
通俗来说,土地确权就是给土地办身份证。过去土地的权利归属都不是很清楚,很多土地没有正规的法律证件,宅基地有县里发的证,但这次土地确权,是把所有类型土地的权利归属、用途性质等都确立清楚,中央统一发证,在法律关系上把土地的归属关系完全确立下来,这样有利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同时,土地确权之后,过去农村土地的“两权”将变成“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其中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给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
问题二 土地确权是否收费
这也是很多农民朋友关注的问题,从媒体报道来看,确实有不少地方在进行土地确权时有对农民收费的现象。但事实上政府预算是有这笔费用的,收费属于不合理现象。
问题三 土地确权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土地确权是2013年1月31日的中央一号文件开始提出的,计划在五年内完成全国范围的土地确权工作,因此结束时间为2018年。
问题四 土地确权之后到底有什么用?
不少农民朋友觉得土地确权好像没啥用,所以积极性不高。事实上这是关乎生计的大事,必须要引起重视。
首先第一点,确权之后享有的承包权和经营权,都是自己的生活保障,如果今后干不动了,或者是不想种地了,把土地流转出去,这时候确权的证书就是土地归属自己的法律凭证,承包权还是属于你,只是经营权流转出去。
其次就是经营权可以用来贷款,过去在农村虽然有房子有地,但是贷款总是个大麻烦。确权之后,国家推行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用经营权证书去办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问题五 什么样的土地不能确权
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当中,规定凡属以下情况不能登记发证:如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是“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因此,大家必须注意自家的土地不能违反上述规定,否则将无法享受土地确权之后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