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退出实施意见》,大家的了解有多少呢?在2015年对76万人脱贫验收基础上,今年全疆将脱贫63万人,5个贫困县将摘帽!那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有哪些方案和标准。要符合哪些标准才可以退出贫困呢?
退出标准
1、贫困人口(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主要衡量标准:该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3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2、贫困村
主要衡量标准: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计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以及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3、贫困县(贫困县包括32个国家贫困县和3个自治区贫困县)
主要衡量标准: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等综合因素。
退出方案
(一)贫困人口。在2015年对76万人脱贫验收基础上,2016年脱贫63万人,2017年脱贫59万人,2018年脱贫28万人,2019年脱贫22万人,2020年脱贫13万人。
(二)贫困村。在2015年对476个村验收退出基础上,2016年退出810个,2017年退出800个,2018年退出450个,2019年退出303个,2020年退出190个。
(三)贫困县。在2015年伊吾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率先摘帽的基础上,2016年民丰、察布查尔、青河、托里、巴里坤等5县摘帽,2017年洛浦、泽普、麦盖提、巴楚、喀什、乌什、乌恰、尼勒克、吉木乃、裕民等10县市摘帽,2018年于田、疏附、岳普湖、阿合奇、柯坪等5县摘帽,2019年和田县、和田市、英吉沙、疏勒、塔什库尔干、阿图什等6县市摘帽,2020年墨玉、皮山、策勒、莎车、叶城、伽师、阿克陶等7县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