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从整体上说,应该是人民群众的生活资料,政府应给予保障,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住房问题上的根本体现。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我国住房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把住房全部作为商品。”经适房与限价房,两种房屋是有区别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住房里可以有一部分是商品化的,资本可以进入运作。
经适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限价房则是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高房价情况下购房困难问题的一项住房政策,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方,后者2650一平方。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购买条件是本市户籍人口,只要满足年龄限制,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都可以购买。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决反对,但欢呼者更多。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
事实上,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经适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限价房和公租房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经适房和限价房可以拥有有限产权,而廉租房和公租房只是租赁性质,没有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