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六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财政所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全面完成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粮补资金封闭运行,直达农户个人粮补账户。本次粮补惠及5803户农户,补贴面积为25,900.843亩,补贴标准为123.748元/亩,补贴金额为3,205,177.52元。
本年农业支出保护补贴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三塘镇财政所前期已深入各个村屯核查并公示每一位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实现补贴家喻户晓,接受农民监督,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及时录入上报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和农业支持补贴保护网络信息系统,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情况,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农户。
转自:http://www.nanning.gov.cn/NNNews/xqdt/201607/t20160720_634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