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能否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网友提问:有5亩田地,一直没有交税,没有土地证,根据村长说是集体土地,我想买下来办厂,不知道能否买卖。如果可以,不知道去什么地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村长说,集体土地没有土地证,签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就可以。不知道是否合法,想问下这样的一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你必须先了解两个大的概念土地权权属和土地用途;
(1)土地权属,三种:主要是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
中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一是城市土地及河流海洋,所有权是国家;二是农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经济组织(村集体)。
购买城市的土地只是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村民种植的农村土地也只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2)土地用途,中国的土地用途有三种,一是农用地(包括水田、旱地、菜地、鱼塘、耕地、林地等种植养殖用地;二是建设用地(包括居住、商业、工业、水利、乡镇企业、道路、沟渠等用地;三是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滩涂、无人海岛等)。
其次,
分析:“你有5亩田地”--说明你就是本村的人,所以在“土地权属”方面不存在买卖、出让、转让;
“你想买下来办厂”,就是属于把“农用地”改变为“建设用地”的范畴,这就涉及“土地转用”中的“只转不征”---只要办理农地转用手续而不必办理征用。
办理“农地转用”手续----
1、办理审批:-向县级以上国土局用地科申请农地转用,(申请报告,村组织审核意见你是要必须准备的。村组织审核同意之前你必须和村经济组织(有些地方是村委会)协商土地的承包或继续承包的事宜;其他资料和程序,各地会有不同,但用地科会告诉你要准备哪些资料;
2、缴纳农地转用的税费:有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耕地开垦费、防洪基金等;
3、缴纳服务性费用:测量定界费、图纸费和其他一些费用;
4、审批通过、缴费清楚,就办理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里面注明有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乡镇企业建设用地或相似的内容)。
一、5亩田地是农户的;二、我不是他们村的人; 三、我办厂是个体的。说白了点 就是:我现在看中了一块田地,农户愿意卖给我,我也想买.
这样的话,除了上面说到的要办理“农地转用”之外,还要办理:
(1)“农地征用”---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农地征用”时没错,这就要村里签订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主要是征用土地类型、土地面积、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等;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属物补偿费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补偿完成后(也就是跟村里签订并支付后),“农地专用”手续,县级以上政府和国土局批准申请后---
(2)“土地出让”手续,要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里面依据规划规定了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开发建设的起止时间,里面确定了你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金额。在你缴纳完出让金及相关的税费后,那全套资料去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