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黑龙江省大庆市财政局获悉,2016年农民粮食补贴资金于日前拨付我市,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我市已全面完成粮食补贴发放的前期工作,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展开,已经开始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即对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进行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
据了解,今年,我市粮食补贴暂以2003年农业税纳税面积和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即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4元。今年,全市粮食补贴面积为782.35万亩,补贴资金达5.59亿元。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补贴资金已经下拨到我市各县(区)及乡(镇)财政部门,将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粮食补贴工作,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区要强化资金管理,继续落实“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求,即户补贴面积和补贴数额张榜公示到村、屯;粮食补贴政策宣传到户,粮食补贴资金兑付到户;不准以粮食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准由其他部门或村屯集中代领和转付粮食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粮食补贴一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粮食补贴资金,立即行动,确保按时间、按标准完成粮食补贴兑付工作。
转自:http://www.daqing.gov.cn/zwdt/qszwxx/5486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