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切实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设,强化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1)明确工作举措。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履行为重点,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对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
(2)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全市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系统填报和日常监管,并设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供后监管工作专岗,固定专人,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加强供后监管工作嵌入日常工作链条,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巡查队伍,形成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加强供后监管责任体系。同时,落实实地核查人员具体负责按照动态巡查的内容和上级部门所分配任务,适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记录巡查结果,并按时反馈给专岗工作人员。
(3)加强督导指导。市级国土资源管理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汇总分析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并进行定期通报,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不佳、闲置土地情况严重、工作开展落实不力的辖区,适时督促检查和实地督办。适时通报各地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对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或存在虚假、瞒报等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严重的辖区,适时开展实地核查与督办。
(4)加强责任考核。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巡查组织与效果、队伍建设、装备配备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评先、奖惩、干部任用、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