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目标,现结合六合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明确工作要求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定位,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标准再提高、重点再聚集、内涵再丰富、底线再织牢”的总体要求,切实贯彻中央及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扶持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和欠发达片区能力提升为重点,举全区之力,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力争扶贫开发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目标任务
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000元)、经济薄弱村(按村级稳定性收入倒排10%的村)和欠发达村(稳定性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以及竹镇镇、马鞍街道原马集片区和冶山街道等3个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以下简称片区)为主要帮扶对象。力争通过4年左右努力,使得低收入人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9000元,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集体稳定性收入达到100万元,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竹镇镇、马鞍街道原马集片区和冶山街道等北部山区基础设施实现根本改善,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全区以街镇为单位基本建立缓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按照5年任务、4年完成、1年巩固的要求,年度工作进度分解为“2332”,即2016年确保完成20%的脱贫任务,以此类推。2020年巩固提升、总结完善。
二、着力关键举措
(一)精准识别脱贫对象
1.建档立卡。以街镇为单位,组织落实专门队伍,建立街(镇)、村(社区)、组工作组织协调体系。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程序,逐户上门调查,逐项按标识别,逐层审核把关,精准识别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准确录入信息数据,建立扶贫对象档案资料库,实事求是反映各类扶贫对象数量、结构及动态变化情况。区委农工委、区统计局、区民政局负责低收入人口、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的精准识别,其中区委农工委负责制定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识别标准,明确村级稳定收入统计口径,按市定程序予以确认,并由市扶贫办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抽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按程序予以调整。低收入人口以村(社区)组织农户申报、开展入户调查、公示评议,街镇负责数据录入、区组织培训督查,按“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的要求建档立卡。在市确认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后,将追加认定一批区级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并建立档案。(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扶贫办;各街镇)
2.信息共享。按照市统一部署,建设市区两级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将贫困农户、欠发达地区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共享,以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不断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更加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各街镇)
3.动态管理。每年底开展年度建档立卡调查更新工作,建立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脱贫认定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精准脱贫认定,脱贫对象要逐一对账销号,并动态更新建档立卡数据库。对已实现脱贫的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两年内继续享受原扶持政策,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出现返贫。(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各街镇)
(二)分类明确帮扶重点
1.低收入农户
(1)扶持就业创业增收一批。对有劳动能力的,要实施开发式扶贫。重点支持低收入农户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传统手工业和旅游服务业,发展短平快增收项目。以就业为导向,扶持保洁、保安、保养、保绿等“四保”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小门面、小作坊、小运输、小商贩、小规模种养等“五小”行业实施初始创业。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引导和鼓励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加强用工对接,尤其是针对有技能特长的低收入农户要在资金、信息、项目、技术、市场等方面重点帮扶,促进低收入农户转移就业。强化创业培训和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提供各类服务平台,帮助农户直接对接市场,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街镇)
(2)落实医疗教育政策救助一批。构建完善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系,特别是提高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水平。对低收入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参照低保对象给予补贴,并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比例由个人自付报销部分提高到85%,取消封顶线,从源头杜绝因病致贫的现象。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家庭学生实施教育费用全额减免,并按照幼儿园1200元/年、小学1500元/年、初中和高中2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街镇)
(3)探索资产收益分红一批。加大农村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厂房物业、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和收益部分折股量化给低收入农户,增加低收入农户的资产收入。引导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组建合作联社“抱团”发展,带动低收入农户就近就业,同时,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吸收低收入农户参股和务工,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互帮意识,对村(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集体股形成的收益部分,允许适当计提或加大权重分配给当地低收入农户。(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各街镇)
(4)完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低收入农户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切实织牢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网。(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各街镇)
2.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
(1)落实直补政策。落实好市财政转移支付直补扶持政策,对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尤其是因承担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水资源涵养保护等保护责任而使集体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的村,给予直接补贴,用于发展民生实事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合理承担机制,其中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除市以上补助外,由区、街镇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各街镇)
(2)推进内生增长。要以增加村级稳定收入为目标,在街镇或区级层面统筹配置资源,以街镇为主体,引导并鼓励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尤其是地处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村,采取“联合抱团”、“异地发展”的方式,组建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联社,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扶持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发挥山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比较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合现有资源,采取股份合作、村有民营的方式,发展特色种养业项目或休闲观光等服务业项目。扶持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各类有偿服务。扶持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优势工商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不断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各街镇)
(3)开展村企挂钩。在市组织开展百企挂钩帮“百村”活动基础上,开展新一轮联村挂钩活动,动员全区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和园区结对帮扶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由区扶贫办统筹安排村企挂钩资源,分解到各街镇,与经济薄弱村和欠发达村结对挂钩,通过捐资助贫、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农产品直销、技能培训、吸纳就业等多种村企共建形式,参与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扶贫开发,实现脱贫转化目标。(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农工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金融办、工商联;各街镇)
(4)选派好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将扶贫开发与培养锻炼干部紧密结合起来,在市选派驻村帮扶经济薄弱村 “第一书记” 的基础上,拟定区级机关驻村帮扶区级经济薄弱村实施方案,从区级机关部门选拨一批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并逐步扩大到欠发达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委)
3.欠发达片区
(1)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和农户增收项目集中区,给予项目和基础设施资金扶持,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片区发展,共同开发资源,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增强对农户增收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旅游扶贫,美丽乡村示范片、示范村和水美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农业招商建设项目等要尽力向片区倾斜。(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各街镇)
(2)抢抓机遇借势发展。抢抓省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江北新区开发建设等多重机遇,以土地综合整治、农田水利改造、农路提档升级等工程为抓手,加快补齐冶山、马鞍、竹镇等北部连片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短板,全力改善片区生产生活条件。(区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镇)
(3)重点项目带动发展。依托六合良好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丰富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大力推进旅游扶贫,美丽乡村示范片、示范村建设项目要尽力向片区倾斜。因地制宜发展生态能源建设项目,带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健全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逐年建设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村。以休闲旅游、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产业为主攻方向,加快推动“地球之窗”主题公园、横梁“e田园”、金牛湖创意农业科技园、程桥池杉湖湿地公园等15个重大产业项目,带动区域性资源整合、产业培育和农民就业,努力走出一条项目带动、产业支撑、良性循环的扶贫开发新路径。(区旅游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农业局、区体育局;各街镇)
4.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统筹实施好片区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养老“六大体系”的全覆盖工作,并着力兴办民生实事,优先提高服务设施和财政保障水平,切实把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向片区集中倾斜。坚持扶贫先扶智,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教学条件,教育经费进一步向片区学校倾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各街镇)
三、完善政策保障
1.设立扶贫资金和基金。区财政设立扶贫专项资金,区级专项将按照低收入农户增收、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能力建设和片区关键性项目建设奖补等设立3个子专项,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区级依托扶贫协会和老促会,分别设立扶贫基金,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广泛吸纳社会捐助。(区财政局、区老促会(扶贫协会))
2.减轻村级负担。对于市定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实施的项目,免除村级配套,原应由村级负担资金部分,扣除市级补助后,由区、街镇各负担一半。对于区定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其开展村级能力建设,所申报的项目经区相关部门与财政共同行文立项后,免除村级配套,原应由村级负担资金部分,由区、街镇各负担一半。在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和片区逐步推行“政经分离”改革,严格界定区、街镇、村居三级财权与事权,明确“事权”清单,严禁将区、街镇级事权转嫁村级。街镇以上各级各部门设置安排的事项,凡涉及资金使用的,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外,一律实行谁主张、谁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有偿培训、评比、宣传等;禁止摊派报刊杂志征订任务。严格执行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村级举债申报审批制和村级举债问责制;按照“摸清底数、锁定旧债、严控新债、逐步化解”的原则,加大村级债务控减力度,严防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区委农工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3.加大部门扶持。允许挂钩帮扶部门将公用经费结余部分,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转化为帮扶资金,统筹安排到村(社区)。允许将美丽乡村的民宿、农家乐纳入公务接待定点范围;鼓励单位食堂定向采购低收入农户项目区的农副产品。区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涉农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每年投向片区、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的项目不少于部门涉农专项资金预算总量的20%。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要优先投放到薄弱地区,重点用于片区、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以改善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区纪委、区委农工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各街镇)
4.拓展金融扶贫。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农村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和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扶贫项目建设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区金融办、区人民银行,各街镇)
5.落实激励政策。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的各类市场主体,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局,各街镇)
6.用活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积极拓展增减挂钩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内使用范围,指标交易收益要按照“谁投入谁受益”原则予以返还。区、街镇在安排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时,要向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片区倾斜;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积极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定自主建设。(区国土分局,各街镇)
四、加大组织力度
1.强化领导责任,健全考核机制。全面实行“区抓统筹、街镇负总责、部门配合、村居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严格实施扶贫考核督查问责制,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街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列入机关部门年度效能考核。驻村干部以及结对党员干部扶贫成效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优资格;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2.分工协同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区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委,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负责“第一书记”选配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区委农工委具体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区审计局做好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区发改、经信、科技、交通、住建、城管、水务、农业、民政、人社、教育、卫计等部门实施的项目向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和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倾斜,由区财政局实施监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
3.强化基层主体,健全内生动力。街镇党(工)委、政府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类建档、分头实施、分批突围”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对帮促工作成效明显、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集体和个人要有一定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基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街镇要认真研究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一村一策脱贫增收致富的路径,找准突破口。片区、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贫困问题,抢抓扶贫机遇,主动对接和策应各方帮扶,着力提升内生动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4.认真开展“万帮万”活动,实现挂钩帮扶全覆盖。动员和组织区级、街镇机关、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和园区党员干部,开展“万帮万”活动,1名处级党员干部挂钩帮扶1户,2-3名一般党员干部挂钩帮扶1户,确保低收入农户挂钩帮扶全覆盖。通过整合统战部门“千企帮千户”、共青团“圆梦行动”、妇联“春蕾圆梦行动”、残联“关爱残疾人活动” 、慈善协会 “慈善一日捐”活动和老促会扶贫活动等资源,参与帮扶工作,使扶贫帮促工作落到实处。
5.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行动。一是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二是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组织和支持各类志愿者参与扶贫调研、支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三是丰富重大节日活动。以每年春节、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建立宣传动员、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捐资助贫等机制,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文化、智力、卫生等扶贫活动,提高“扶贫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千方百计帮助农村薄弱地区和特殊人群解决实际困难。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委办公室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