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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特点、现状、成效及问题

2016年07月13日 17:33来源:铜陵市政府公开信息网点击量:0

关于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报告

一、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我区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为全区新农村及美好乡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区现有耕地2.72万亩,山场12.5万亩(可流转面积为2.8万亩),水面2.4万亩(含水桥湖0.7万亩)。截止目前,全区通过转包、租赁、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达到4.335万亩,其中,山场1.645万亩,占38%;水面1.1万亩,占25%;耕地1.59万亩,占37%。土地流转涉及5个乡镇办,4590户,占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42.6%。

(一)土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土地流转涉及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其中以出租和转包为主要形式。其中转包1.61万亩,占总面积的37%;出租2.515万亩,占总面积的58%。转让0.21万亩,占总面积的5%。因为入股这种流转方式使流出户的土地收益没有保障,承担一定风险,所以我区多数农户不愿选择这种流转方式。

(二)土地流转期限以中长期为主。在所有的土地流转中,流转期限从1年到30年不等。其中流转期限3-5年1.765万亩, 占总面积的41%;流转期限6年以上2.57万亩, 占总面积的59%; 土地流转期限在6年以上的所占的比例较大,主要是土地流转后多数用于发展特色农业,种植经济作物或发展养殖业,一方面需要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另一方面投资回收期比较长,如果流转时间短,受让方的投资回收和土地收益都无法保障。

(三)规模化经营形式占主导地位。全区现有农业种养殖大户80余户,其中流转300亩以上的有24户,在这些大户中,以企业形式经营的占75%以上。流转后的土地进行进行大宗农业生产的0.98万亩,占24%,主要集中在铜山和灰河;苗木花卉种植的1.25万亩,占30%,主要集中在桥南、安铜和大通;进行特色农业生产的0.41万亩,占10%;进行其它农业生产的1.48万亩,占36%。

(四)土地规模化经营得到迅猛发展。从2012年起我区连续实施了五个土地整治项目,新整出相对连片土地8000余亩,除大通和悦洲外全部进行了流转,总面积达到7623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49.5%。分别引进了民意农业发展公司、绿康种植合作社等4家农业企业,建立了我市最大的油牡丹基地1500亩、中药村基地400亩,种植优质稻和高产小麦6000余亩。

(五)乡村土地服务机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流转途径中通过乡村两级作为流转中介流转的面积达到4.01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93%。流转双方自己协商进行土地流转的为0.32万亩,占耕地流转面积的7%。说明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比例在减少,作为流转中介组织的乡村两级在土地流转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

二、土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一)土地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速推进农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一村一品”建设向“多村一品”、“多村一业”和“一乡一业”方向迈进。灰河乡的葡萄及生态农业、大通镇的无公害蔬菜及生姜和水产品、安铜办的中药材、铜山镇的优质稻、桥南办的苗木花卉都分别成为各自的优势产业,并推出相应的主导产品,打造出各具特的精品农业基地。全区涌现出77名省市级农民致富带头人,1个全国种粮大户,1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和4个市级“一村一品”优秀示范村。

(二)精品农业发展速度进一步提升。通过土地流转,充分调动了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全区现发展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家;建设农产品专业基地2.2万亩;创建国家绿色食品2家,省市级著名商标8个,实现了优势农产品全覆盖;共成立专业合作社7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3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2家。

(三)农业企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政策扶持和培育,君德信生态、久昌科工贸等一大批农业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企业经营规模和科技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逐步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企业发展轨道。君德信公司在我区流转了3400余亩山场,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了我省最大的彩化苗木基地,公司2013年产值达到9000余万元。久昌科工贸公司在灰河乡东元、马洼村流转了3000余亩山场、耕地、水面,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安徽省最大的肉牛养殖基地,公司2013年产值达3000余万元。梦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安铜办马鞍村流转了2700亩山场和耕地,投资500余万元,种植了银杏、紫薇、日本樱花等名贵苗木350余种和400亩的中药材, 2013年产值达1500余万元。

(四)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进一步拓宽。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向从事工业、建筑、服务等行业,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开辟了农民收入新来源。一是农户通过流转土地获得了稳定的租金收入(山场为40-300元,耕地为300元—800元);二是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的发展,给本地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一部分农民变成为新型农业产业工人;三是通过农村土地流转,转移了部分农民,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

(五)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逐渐被规范的书面合同所取代,合同内容逐步得到完善,合同的随意性和单方面毁约的现象逐渐减少,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户之间口头流转农村土地产生的各种矛盾。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后,相对集中成片,大户进入,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减少了因抗旱排涝、隔界过水等诸多纠纷,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我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打造精品农业的目标,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方法,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促进农村土地依法、规范、有序、稳妥流转。

(一)坚持原则,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户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意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体现有偿使用原则,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二是坚持“三个不得”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坚持一切从我区客观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四是坚持“规范流转、规模经营”的原则。按照“合理布局、形成规模、彰显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坚持走多种联合、合作方式流转以及相对集中、连片开发经营之路,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二)搭建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一是建立了区、乡镇办、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早在2009年初,我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并挂牌——“铜陵市郊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服务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乡镇办在全程代理服务中心同时挂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有关工作;各村建立土地流转代办点,明确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指导、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二是在郊区“谐农”三资管理软件系统上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定时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三)规范管理,助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一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制订了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切实做到管理和服务两到位。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统一制发的规范性书面合同文本。对没有订立流转合同的,要求签订规范流转合同;手续不完备、合同条款不齐全的,要求补全;对显失公正的,要求通过双方协商,修订合同;流转补偿不到位的,要求按合同落实到位;对违反政策的流转行为,对流转一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流转合同的,要求限期整改。三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建立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登记台帐,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登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政策扶持,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一是印发了《铜陵市郊区关于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施意见》(郊政[2009]82号),配套出台了《铜陵市郊区关于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奖励办法》(郊政办[2009]77号),决定拿出100万元用于土地流转的推进工作。全区累计申报市级土地流转奖励资金的规模经营户有73户,申报总面积为1.3万亩, 其中耕地0.63万亩,非耕地0.67万亩。市级共下拨土地流转奖励资金282.18万元,同时区级配套土地流转奖励资金91.53万元。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扶持规模化特色产业基地、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先后为企业争取了土地整理、血防林造林补助、万亩良田项目、标准化蔬菜基地、河道清淤、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这些项目在分配上坚持向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努力解决企业在建设发展中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

(五)领导重视,规范指导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多次召开了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及推进会议,及时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研究流转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二是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办、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做到有人管事,有人问事,有人理事,有钱办事。三是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督办,确保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上仍存在顾虑。部分农民虽然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少,但不愿把土地流转出去,主要原因是各种支农惠农政策不仅使农民的土地变得没有任何负担,而且还有潜在的各种收益,有的农民等着国家建设及企业征用土地,怕流转出去以后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二)流转程序尚进一步规范。部分乡村土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流转手续不完善,如土地流转后没有进行登记备案;乡、村两级组织接受委托流转土地时,没有与农户签订委托书;部分村组集体土地未经民主讨论,村组干部擅自作主进行流转,损害农民利益。

(三)成片流转目前仍有一定难度。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么多年,农民已习惯于单户独干,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是很高,有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条件谈不妥,就难以实施土地的成片规模流转。

(四)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的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期限一般是一签几年至几十年不变,大多数农户土地出租后,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没有考虑经济发展变化及流转供求关系对流转收益的现实影响。

(五)企业发展集约化程度不高。由于一些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不高,大多数仍以家庭式经营、作坊式经营为主,生产成本增加,没有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很难做大做强,如生姜、麻油加工企业很多,但一直上不了新的台阶。

五、我区下一步土地流转工作的思路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依法、规范、有序、稳妥进行,我们将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灵活推进办法。我区虽然地域分散,大通镇、桥南办又属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仍有元宝圩、蔬菜基地、生姜等方面的文章可做,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分寸和节奏,不符合规划的坚决不能流转,对规划一时用不到的土地适当开展流转。远郊乡镇办要积极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从土地利用和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开展流转工作。

(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搭建公开、公平、规范、有序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在流转中要创新工作思路,不能“一流了之”,切实为大户、企业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特别是农用设施用地审批上,责任一定要明确,建立正常的申报、审批机制。各涉农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建立档案,积极争取涉农项目为他们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使企业不断壮大。力争流转一块,发展一块,造福一方。

(三)培育市场主体,引导流转走向。重点扶持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效益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通过村级组织协调、农户协商相结合的办法,将农户经营的地块集中流转,发展规模特色农业,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加速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四)出台支持政策,激发流转活力。借鉴江、浙、沪等地的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花大力气,出大政策,激活土地流转。要从银行贷款担保、财政项目支持、涉农优惠政策补贴等方面支持土地流转。鼓励引导城市和外来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向农村集中,助推农村土地流转,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步伐。

(五)积极创新模式,增强流转实效。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入股”机制,积极推行“股份+合作”方式,引导农户以农村土地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探索建立农民“底金+股份分红+劳务收入”的利益保障和收益动态评估增长成效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六)建立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学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积极筹建郊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一步探索完善仲裁程序、仲裁方法和仲裁制度,有效地提高工作水平和调处流转纠纷的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在规范化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及时稳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新方法、新途径,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土地快速健康有序流转,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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