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不是所有二手房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二手房买卖缴纳土地出让金是根据土地性质来缴纳的,一般的商品房都是没有土地出让金的,因为开发商在拿这块地的时候是出让购买所得,就相当于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了。
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公房等一般是划拨用地,划拨用地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就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个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根据当地的国土局来定。
在北京,交易的二手房类型中仅有已购公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中已购公房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分为两类:
1、若业主当年以成本价购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当年成本价:城六区为1560元/平米,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米或1120元/平米);
2、若当年业主以优惠标准价购房: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补成本价(优补成):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3、而二类经济适用房则需要缴纳网签价3%的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