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对城市公交站场的营运用地是否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6号)文件的规定,一、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三、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五、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l日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