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乡村旅游起步很早,即便从20世纪60年代大旅游时代来临算起,到现在也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程。发展规模大、销售网络完善、拥有系统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其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使法国乡村成为家庭度假和休闲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尽管中法两国在政治体制、乡村环境、文化传统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法国在乡村旅游方面的成功经验却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一、法国乡村旅游概况
根据法国全国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的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法国乡村旅游的出游率达到560万人次,占全国的34%。除了由于山区旅游而导致的2月份(28%)的轻微下滑,相比滨海、山区和城市三个类型的旅游地,乡村旅游需求一直占据并保持着相对稳定的份额,并且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法国乡村旅游这种长久、持续的吸引力与其旅游活动的设计是密切相关的。
在法文中,用recreation概括旅游活动,它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lerepos(休息)、la decouverte(探奇)和dusport(运动)。休息是指游客通过一些休闲活动来放松身心,如泡温泉、桑拿或者漫步在田间。探奇是指游客参观一些和自己原来所居住的环境或文化差异很大的地方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如乡村旅游。运动是指一系列的体育活动,如滑雪、攀岩、登山等。在法国的乡村旅游中,旅游活动主要集中在农场美食品尝、农场参观、骑马和遗产、文化类参观等方面。
另外,在法国的乡村旅游中,旅游企业特别注重提供相关的活动或服务,引导游客体验和享受乡村旅游的乐趣。如在农场边开辟小径以供游客漫步欣赏成片的羊群或牛群,或让游客体验挤牛奶的乐趣,或在接待处提供单车出租服务等。这一点从Chenille Chang提供的旅游活动中可见一斑。这种“引导”游客参与活动的经营方式,十分值得国内的旅游企业学习和参考。
二、法国乡村旅游主要内容
法国的乡村旅游也不外乎吃、住、行、娱、购、游六大要素,但其产品和服务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引,同时有相关的行业指标约束。以下主要介绍法国乡村旅游在餐饮、住宿和购物方面的活动。
1.食宿 乡村的餐厅一般提供有地区特色的菜款,烹饪的原料来源于周边农场和牧场,因此特别受游客欢迎。同时,法国乡村餐厅非常注重获得各种称号或认证,这些称号或认证是招揽客人的重要保证。
乡村别墅( glte)作为一种能在法国乡村享受假期而又不算昂贵的方式,非常受欢迎。从简单的农居到奢华的城堡,各式各样。20世纪60年代,法国成立了全国乡村住宿协会,通过乡村别墅认证对乡村别墅进行规范和管理。为保证质量,每年会淘汰一些不符合标准的乡村住宿设施,同时以2 000家的速度更新。另外,法国乡村别墅注重特色化。根据不同的地带,乡村别墅被划分为不同的主题,如美食、钓鱼、骑马等,并分设了一些具体的商标,如“鱼屋”、“雪屋”、“农屋”,根据其不同的经营性质,提供特色化服务。
露营是法国乡村住宿最普遍的形式,价格低廉且形式多样化,可以是帐篷、旅行挂车或者是四周有游廊的二层矮楼的度假小屋。但这些住宿的地点有严格的规范,住宿活动必须在专门设立的露营地开展。
乡村酒店包括连锁酒店和独立酒店。为了规范酒店的经营餐理,法国对2万多家乡村酒店进行了重组和规划,颁发质量认证书和共同的商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购物 法国乡村旅游的购物很大一部分是地区性的农产品。如CheniII Chang不仅提供水磨坊制造的面粉,而且大多数是周边地区和省内的特产,且绝大部分产品都有健康产品认证。当然,要通过商标认证,其产品必须通过相关机构的严格检验。游客在购买时也会偏向选择一些印有“绿色食品”或“健康食品,,标签的产品。
在销售渠道方面往往选择中间商,近年来加强了网络等途径的直接销售,利用各种展会、节日或活动进行促销。
总的来说,乡村旅游企业大部分都属于中小型企业,在营销方面不能支付过多。必须在准确的市场定位的前提下,利用多样的营销方式'同时加强与旅游政府组织和其他企业间的合作,有效降低营销成本,扩大宣传效果。
三、对国内发展农家乐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法国乡村旅游活动、乡村旅游要素的组织安排及乡村旅游地营销的分析可以看出,法国的乡村旅游发展比较规范和完善'这对于目前国内面临的经营管理理念落后、旅游产品雷同、缺乏乡村特色及营销网络不完善等问题的解决,都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1.尊重当地居民意愿 虽然法国乡村旅游比较有特色,但并非所有的乡村都适合发展旅游业。即使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充足的客源,在开发前也必须得到该地居民的同意,必须考虑到对当地居民生活上的影响,因为发展乡村旅游的最根本目的是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造福当地居民。在法国,居民有权否决居住地的旅游发展项目及其他经营项目。而在国内,自国家“十一五”规划要求将“旅游产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以后,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启动乡村旅游的开发,较少顾及当地居民的意愿。在目前国内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必须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而不能一切以经济增长为目的。
2.转变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 国外的乡村旅游往往由旅游企业开发经营管理,而国内在乡村旅游的开发上多采取政府主导的原则,调查结果显示,在北京郊区的乡村旅游,由村庄自己自发开发的占26.5%,由政府引导开发的占35. 396,政府引导和自发相结合的占38. 2%,这种模式需要政府自始至终的协调,运作起来不专业。由于旅游开发多是本地政府和村民的行为,因此在经营主体和方式上主要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的农村家庭经营方式,这种方式由于农民的经济实力及专业素质有限,在旅游产品的开发及营销方面受到限制,也不利于资源的整合和品牌的形成,容易形成国内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经营管理理念落后、旅游产品雷同、营销网络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建议引入外来旅游企业联营或合作,按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农民可以参与经营,各种资源可出租或入股,而政府则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制定各种政策和协调各方利益。
3.推行乡村旅游品质认证制度 法国乡村旅游无论是在餐饮、住宿,还是购物方面,都通过认证来进行规范和管理。一方面可提高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国内乡村旅游在服务质量、卫生状况及安全水平等方面还需要努力提高,推行乡村旅游品质认证制度对乡村旅游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可由当地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餐饮、住宿、农产品及其他设施进行检验,凡合格者颁发认证标章,对不合要求的进行淘汰。
4.围绕“乡村特色”开发产品项目 从法国的乡村旅游来看,那些已经相当现代化和机械化的农场对于旅游者并没有太大吸引力。游客们喜欢参观仍然维持小农生产的农场,追求淳朴的生活,享受在田间漫步、赶羊群和挤牛奶的乐趣。
在国内,一些乡村旅游地为接待游客而兴建豪华旅店、齐全的卡拉OK设备,传统建筑逐渐被现代建筑、装饰风格所替代,使乡村旅游失去了“乡村’’特色。与国内乡村旅游地的“城市化”相反,法国的乡村旅游地正在有意识地“乡村化”。其产品注重保留乡村特色,甚至以人工手法添加乡村特色,如购置一些古旧的家具、布置一间有传统法国风味的餐厅等。法国政府为保证旅游的乡村特色,在乡村旅游开发和管理措施中要求恢复、发展传统建筑文化遗,主要是典型的古老村舍,并要求农场的建筑必须符合当地特色。这些都值得国内乡村旅游的政府管理部门和经营者借鉴。
5.营销和开发并重 法国乡村旅游企业十分注重旅游地的营销工作,而且营销模式多样,同时它们往往通过和行业对手及政府性旅游组织合作,扩大营销的层面和影响力。正确的营销途径的选择是法国乡村旅游发展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国内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往往重开发而轻营销,这虽然源于农村家庭经营方式的限制,但主要还是自我销售意识不强,在宣传方面过多依赖村委会,其产品销售大多靠传统方式招徕游客。总体来看,存在旅游市场定位不当、促销手段单一、旧有客户流失严重和本位利益的恶性竞争等问题,并直接成为国内乡村旅游发展的制约因素。
因此,乡村旅游的发展应将产品的营销作为成功的重要因素并纳入成本预算。在营销过程中,充分借鉴法国的方式方法,根据空间因素和地域因素确定目标市场和目标顾客;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加强顾客信息管理与沟通;建立与旅游中间商及各类旅游中介组织的合作关系,并加强与媒体的广泛联系,共同策划宣传旅游地的盛事活动,以增强旅游地的吸引力和公众关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