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为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年度目标
巩固提高水稻、生猪、能繁母猪等主要险种保费规模,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扩大林木保险保费规模;积极探索开展特色品种试点。2016年全市各级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确保6500万元、力争达到700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落实全省农业保险政策
1.完善阶梯式保障标准。调整提高后的保额如下:
(1)水稻分为每亩600元、900元、1000元三档。
(2)大麦、小麦600元/亩。
(3)油菜500元/亩。
(4)大棚完全覆盖实际价值。
(5)大棚蔬菜:叶菜类400-1800元/亩,非叶菜类1000-2400元/亩,多年生蔬菜1600-3300元/亩。
(6)露地蔬菜:叶菜类200-900元/亩,非叶菜类900-1800元/亩。
(7)葡萄1000-3000元/亩。
(8)露地西瓜300-500元/亩。
(9)大棚西瓜600-1500元/亩。
(10)生猪分为每头600元、900元两档。
(11)肉鸡:增加散养肉鸡,保额20元/只。
(12)林木:公益林火灾保险保额450元/亩。
2.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1)水稻保险责任增加“内涝、冻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保险责任扩大为“病虫草鼠害”。
(2)大麦、小麦保险责任增加“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赤霉病”保险责任扩大为“病虫草鼠害”。
(3)油菜保险责任增加“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
(4)水稻、大麦、小麦、油菜保险损失率在80%(含)以上视为全部损失。
(5)生猪保险增设地震、冰雹、冻灾、政府扑杀保险责任,取消生猪保险条款(A款)中“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头数为实际存栏数的0.5%,最低不得少于2头、最高不得超过80头”的规定。
(6)生猪、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赔偿处理中增加“投保人在提出理赔申请时须提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证明”。
3.进一步降低农民负担
(1)降低主要粮食作物保险费率,下降后的保险费率为:水稻5%,大麦、小麦3.75%,油菜3%。
(2)降低林木保险费率,林木火灾保险费率降至0.1%
(3)加大种植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大棚西瓜、露地西瓜、葡萄保险保费的财政补贴增加到70%,由省、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28%、42%,农户自负30%保费。
(4)加大养殖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淡水养鱼、稻田养鱼险种的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增加到60%,由省、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24%、36%,农户自负40%保费。
(二)力争中央、省统一险种参保全覆盖
1.努力提高水稻参保率。市直在中央、省明确的水稻保费财政补贴标准基础上,再追加5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使水稻保费的各级财政补贴比例合计达到98%,各地可参照执行。同时,可参照省内兄弟城市做法,强化区、县(市)以及镇(乡)政府组织推动,采取整镇或整村统保的方式进行承保,实现区域全覆盖。
2.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学习“龙游模式”,实行保险理赔流程与生猪无害化处理相结合,推进生猪养殖重点县市工作,在总结完善诸暨试点经验的同时,努力推进上虞区、嵊州市生猪保险全覆盖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工作。
(三)增加地方特色险种
1.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在我省尚属试点阶段,2016年我市将探索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经省农险协调办批准后实施。
2.开展花卉苗木保险试点。在柯桥区先行试点,采取“统一动员,自愿承保”的方式,保险标的为乔木类和灌木类两大类。预计试点面积2.3万亩,保费300万元。
3.开展香榧种植保险试点。香榧作为市树,绍兴地域特色明显,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为促进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在诸暨市、柯桥区、嵊州市开展香榧种植保险试点,预计保费200万元。
4.开展杨梅气象指数保险试点。杨梅在上虞区种植广泛,具有区域特色和标志,直接间接经济效益显明。为减少雨水导致的产量损失,在上虞区开展杨梅气象指数保险试点,预计保费30万元。
5.开展猕猴桃种植保险试点。上虞区猕猴桃种植面积广,是虞南地区主要经济作物。在上虞区开展猕猴桃种植保险试点,保障猕猴桃的植株自然灾害风险,预计保费25万元。
6.开展高山蔬菜保险试点。为减轻菜农受自然灾害或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产生的经济损失,在新昌县开展茭白、青瓜、芦笋等高山蔬菜气象指数或价格指数保险,预计保费50万元。
7.完善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方案。总结2015年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试点经验,修改完善2016年试点方案。试点面积扩大到2.5万亩,市财政补贴保费的50%。
8.继续开展蔬菜价格保险试点。总结2015年市直淡季蔬菜价格保险试点经验,修改完善方案,使其更符合菜农需求。试点面积1万亩次,市财政补贴保费的90%。
此外,要扩大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规模。探索开展农业观光旅游综合责任保险、家庭农场或合作社收入保险、探索“保险+期货”模式等试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险协调机构要一进步明晰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区、县(市)对中央、省、市开设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要全部实施,并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探索开设特色险种。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根据财力情况增加对参保险种的补贴,降低农民保费负担水平。财政部门要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农业部门、农险协调办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要加强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保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促进规范运行。各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要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承保、定损、理赔各环节工作,规范保险行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参保农户正当权益。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使广大农户进一步了解农业保险,从而激发农户参保热情,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参保率。各乡镇和基层农技服务机构要帮助农户做好投保工作,及时反映、协调承保理赔中出现的问题。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农业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