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做好补贴兑付工作,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7月7日,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塔甸镇召开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培训会。
会议由塔甸镇农科站组织,镇政府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村委会副主任等共40人参加培训会议。会上,塔甸农科站站长张云明对7月5日召开的县级会议精神和政策调整背景,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补贴分配依据、补贴标准、补贴用途等内容进行了认真传达。镇财政所和农科站工作人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镇政府分管领导针对此次培训会议,要求职能部门、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配合,认真做好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认真制定实施方案;3、着力加强资金监管;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5、严格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是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综合应用农业,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及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力体现。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120.08万元,其中,塔甸镇常用耕地面积22041亩,补贴标准60.55元/亩,补贴金额1334582.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