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提出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无论是农村土地整治,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城乡统筹发展,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问题。
据近年来观察,部分省市已经开始通过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等,探索开展宅基地的退出和补偿工作。面对宅基地试点的推行,社会各界产生两种观点,一方面支持国家的宅基地制度的改革,甚至提出在未来试点成熟的条件下,向全国推广进行限制性的农村宅基地买卖,即宅基地入市交易;另一方面则不愿放开农村宅基地改革,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无论哪种观点都有理有据,也使得农村宅基地未来的走向充满变数。
宅基地改革无论未来的走向如何,也不影响本文对宅基地进行自由买卖进行的设想。当然,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化的自由买卖,所谓的自由也需要建立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之上,也要因地制宜设置相对的限制条件。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本文是“假如”!
美丽乡村建设
大多数人都有一个梦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随着人民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很多城里人也有新的目标:依山傍水,享受天伦。当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那这样的目标就很可能成为现实。美丽乡村的建设不仅是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农村整体素质的、文化的提升。当城里人也到农村生活了,那就好玩了,因为城里人真的会玩。
反哺于农村
中国经济要快速推向新高度,农村依然是短板。当宅基地可以买卖,城市资金就能下去,农民的房子尤其是近郊农村的就能升值,并且能阶段性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还能破解城镇用地难题。当城市中向往乡村生活的人来到乡村,那么新农村建设,农村房屋品质提高和生活方式改变也将更加快速。通过城市来反哺农村也进一步加快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缩小城乡差据
宅基地一旦能够买卖,那农民的土地和房屋就变成资本,农民就能通过此来得到财产性收入。当农民离开乡村进城务工,也会促进农民身份向城镇居民的转变,这就有形中加速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也无形中缩小城乡差距。
减少土地纠纷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是许多地方还是私下进行。由于这一行为缺乏法律约束,双方就经常会发生矛盾和纠纷,往往会酿成纠纷。宅基地纠纷案件的发生每年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如果宅基地能够进行买卖,那在法律上就得到了保护,自然的,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也能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的得到解决。
在全国2.4亿亩村庄建设用地中,宅基地闲置面积占10%至15%,按照10%估算,全国2亿亩宅基地中有近2400万亩处于闲置状态,这是巨大资源浪费。假如闲置宅基地用于种粮,按照亩产330公斤计算,利用这2400万亩可增加粮食供给79.2亿公斤。08年我国人均400公斤粮食,闲置宅基地面积可以供应0.198亿人的粮食,这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假如,允许宅基地进行买卖,将是我国在土地改革上的重大飞跃,会进一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宅基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宅基地的经济价值。这也进一步盘活我国宅基地存量,促进节约用地和合理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利于农民在最大限度内利用宅基地为自己谋取利益。
农村宅基地买卖对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将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