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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82号)

2016年07月08日 08:40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量: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泉政办〔2016〕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围绕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积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增效”,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跃上新台阶。

泉州市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82号)

一、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深入开展旧村复垦与废弃田园改造工程,至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达186.41万亩。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每年种植绿肥3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0.8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00万亩(次),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积极引导农民施用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的政策措施。开展可耕地休耕轮作试点,控制连作,推行轮作,适当休耕,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至2020年,全市可耕地休耕面积达10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生产。引导种粮大户到山区承包土地种植粮食,对流转100亩以上从事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对承租20亩以上山垄田复耕种粮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给予奖励。整合项目资金支持撂荒地、山垄田连片流转开发利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适宜种植的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旱地作物,着力推进连片500亩以上粮食规模化示范基地建设,对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的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扶持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推进水稻机插秧和机收再生稻项目。至2020年,连片500亩以上粮食规模化示范基地达15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十三五”期间,每年扶持建立20个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花生等粮油作物百亩以上高产核心示范片,加强技术组装配套,推动良地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提高良种、主推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耕种收综合机械应用覆盖率。重点推广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工厂化机插育秧、机械化栽培、机收再生稻等技术;重点推广马铃薯脱毒种薯栽培、稻草苞芯、机械收获等技术;重点推广甘薯施足基肥和夹边肥,防治小象鼻虫;主要推广花生钼肥拌种、合理密植、增施钙钾肥、防治青枯病和蛴螬等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试验,探索不同地力水平、生产条件、单产水平地块的高产高效集成技术。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市农科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抛荒山垅田复耕等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修建、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建设、电网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推进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至2020年,全市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4万亩,发展节水灌溉3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推进农业结构深度调整  

(五)做强做优设施农业。“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设施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一批设施化种养、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的现代农业项目。2016年—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草药、花卉等设施大棚和新(扩)建或改造提升食用菌工厂化日产能力及微喷灌节水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发挥各地独特优势,注重提升乌龙茶、水果、蔬菜、水产、食用菌、畜禽、药用花卉等特色农产品的品质和效益,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现代农业,培育全产业链年产值超百亿的四大特色优势产业。至2020年,茶叶相关产业总产值达210亿元,蔬果食用菌相关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花卉苗木相关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水产品相关产业总产值达148亿元。一是重点在安溪、永春、南安等地建设8万亩高标准生态茶园,发展茶叶精深加工,提升茶叶龙头企业品牌知名度,支持茶产业联盟发展。二是建设20万亩高优蔬菜种植示范基地、6万亩节水灌溉种植示范基地、5万亩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冷链储运系统等设施,推广无土基质栽培、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等现代技术。三是建设30万亩高优水果种植示范基地,推进规模果园标准化建设,优化调整品种结构,推进水果保鲜储藏、商品化处理和深加工。继续支持永春县开展芦柑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建设年产6.5万吨食用菌栽培示范基地,发展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开发珍稀品种,建设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集聚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继续抓好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惠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安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永春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示范带动、平台集聚、创业载体作用,促进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园区流动,至2020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达50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达20个,安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化生态茶园达5万亩,茶叶初加工清洁化改造项目达50个;惠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新引进台资企业达10家,新增对台农业合作企业达20家;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创业项目达50个。统筹整合各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茶叶蔬果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休闲农业以及农产品物流和电商平台、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物联网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等项目。发挥泉台果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海洋生物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引进转化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农业科技成果项目。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营观念,优化产业结构,注重林业品牌建设,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优势产业,提升林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现代农业(竹业、油茶、花卉)、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互联网+林业”等项目,充分挖掘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设施林业建设,扶持新建或改造升级花卉大棚4万平方米,新建滴灌、微灌、喷雾花圃2000亩,扶持鼓励规模以上的花卉企业拓展基地+科普+游憩等多元经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4万亩竹林基地、3万亩油茶林示范基地、1万亩林下种植基地,建设现代竹业、速生丰产油茶及林下种植业,加快发展林产加工业,至2020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060亿元,其中花卉苗木产值达100亿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提高现代渔业发展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水产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发展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塑胶渔排、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继续实施水产良种工程,加大水产良种选育和推广应用力度,引进台湾甲鱼、鲍鱼、石斑鱼、红湄等名优、高附加值品种养殖技术,至2020年,渔业经济总产值达410亿元,年均增长8%;水产品总产量125万吨,年均增长2.53%;新建工厂化养殖池75000平方米,扩改建工厂化养殖池5000多平方米,推动标准化池塘改造2000亩。二是加快水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品种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品牌,扩大加工规模,增强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三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突出我市渔业资源优势,以四大渔港经济区规划建设为载体,拓展渔业文化内涵,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休闲渔业特色品牌,至2020年,休闲渔业总产值达7200万元,比2015年翻番。四是积极开展对外渔业合作,开拓远洋渔业新渔场,扩大远洋渔船规模,至2020年,力争全市远洋渔船总规模达150艘。继续推进境内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努力在与“一带一路”沿岸国家对外渔业合作项目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深沪远洋渔业通关口岸设施配套,建成本地远洋渔获物集散中心,推动“互联网+现代渔业”等新兴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科技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九)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实现由总量扩张向数量效益并重转型升级、由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由分散无序向集聚发展转型升级,推进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分拣车间、烘干设施、冷链物流体系等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享受农用电政策,改善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在贮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级、加工、包装等方面设施设备条件,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改造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农业示范园区集聚,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至2020年,新增冷冻冷藏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做好农商对接,扎实推进“农批对接” “农超对接”和“农产品与食堂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实现以商活农。组织举办泉州市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积极参加其他主要城市举办的农产品交易会,主动推销我市名特优农产品。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网络营销平台,发展冷链物流配送和农产品同城配送业务,推广农产品线上销售和线下体验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支持名特优、“三品一标”产品入驻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发展特色休闲农业 

(十一)推动休闲农业健康发展。加强规划引导,突出创意设计与差异化、精致化发展,统筹规划布局休闲农业点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重点扶持休闲农业园区内外水、电、路、交通、医疗、治安、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要注重开发利用特有的山区、海洋、珍稀花卉苗木和渔业等自然生态资源,深度挖掘各地特有的农耕文化和闽南乡土文化,提升休闲农业体验创意和文化内涵,整合开发休闲农业旅游精品路线,每个县(市、区)重点开发1~2条精品休闲农业(旅游)体验路线。培育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俗、人文特点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特色休闲村镇、“休闲林业”和“水乡渔村”等示范点,至2020年,休闲农业示范点达90个。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支持扶贫重点镇、重点村因地制宜地开发旅游资源,兴办休闲农业,发展旅游扶贫。开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休闲农业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 

(十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每年扶持100家省市县三级示范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每年新增家庭农场200家,评选市级示范场30家,其中林业5家,建设县级示范场100家,至 2020年,市级示范场达150家。打造一批产业主导性突出、带动能力强、经济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上市融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至2020年,培育市级龙头企业250家、省级以上60家。加大职业农民、实用技术带头人、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和电商带头人等农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每年培养1000名新型职业农民,并颁给相应的资格和学历证书。制定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探索相关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挂钩的机制。对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产业给予一定的扶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人社局、工商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至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流转等规模经营模式,依法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流转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集中。至2020年,累计流转土地50万亩以上。加快构建统一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增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功能,建好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点,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强化土地流转信息咨询、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推动林地或其他土地依法流转。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继续实施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职称评聘指标向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倾斜,进一步改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加快发展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重点扶持一批农机代耕代种代收、植保统防统治、农产品营销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为广大农户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专业化服务,至2020年,季节性农机服务队达300支,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队达10支。健全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六大员”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人社局,市供销社、农机总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五)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抓好石狮市、晋江市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永春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试点工作,推进农业设施登记抵押贷款、渔船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抵押贷款。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服务。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探索大宗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新险种,提高农业经营主体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能力。推动有条件的乡镇组建村级担保资金,提供农业融资担保。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省农信联社泉州办事处、泉州农商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泉州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深化农业技术应用创新

(十六)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建立健全农业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联合攻关机制,围绕解决制约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引导农业专家开展设施农业前沿技术、芦柑黄龙病防治技术、香草开发利用技术、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采后处理系统(MPHS)等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农业科技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或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至2020年,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达200个。推进农业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等政策的落实,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结合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引导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利用园区建立科技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至2020年,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达50个,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农科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七)突出抓好种业创新。实施“现代种业创新工程”,挖掘、保护、利用地方特色农林作物种质资源,引进优良品种,抓好省级茶叶、芦柑、蔬菜及花卉育苗繁育基地,以及保种中心、品种资源基因库、保种场、良种场、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立特色农业核心种质资源库(圃)。围绕粮油、园艺、花卉苗木、林竹等特色产业,在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突破一批核心技术,选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市种养、特性突出的优良种质资源和新品种。支持泉州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和泉台果蔬、花卉苗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泉台种业合作骨干企业。至2020年,从台湾引进的果树、花卉苗木、蔬菜、食用菌种质材料中筛选出适宜栽培品种达50个,育成优新品种达30个,繁育良种苗木达400万株,示范推广50万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市农科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八)加快农业机械转型升级。引进推广适合我市农业生产发展需求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完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争取把适合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列入省级农机补贴范围。加强农机农艺结合,扎实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引进推广适宜山垄田耕作的农业机械,重点突破胡萝卜、马铃薯、花生等旱地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主攻种、收薄弱环节,改善耕作方式,实现节本增效。进一步培育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扶持农机合作社、农机服务队、农机大户做优做大做强,至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经信委,市农机总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九)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众筹农业,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产业体系。引导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资合作,建设泉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云平台,深入推广应用“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支持安溪县实施“安溪铁观音有机产业智慧云平台”项目。建设若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北斗卫导等技术,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深入推进科技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构建和完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提升12396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加快12316服务热线升级改造,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加强农村信息站点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支持永春县开展全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农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市气象局,电信泉州分公司、移动通信泉州分公司、联通泉州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二十)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一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各项补助政策,支持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严格源头管控,实行养殖总量控制,重点实施非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升级改造,2016年底前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2018年底前完成存栏250~5000头之间的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至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覆盖所有品种。二是实施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整治,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启动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协同监测。建立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点15个。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一)推进立体种养循环利用。实施“农业生态循环工程”,发展生态循环种养,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畜禽—沼—果(林、茶、菜、草、菌)”等生态种养模式,或是以沼气为纽带,推广“畜牧—沼气—果(林、茶、草、菜)”结合、物质能量多层次循环利用的“丘陵山地综合开发”、“农业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农业模式。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鼓励、推动畜禽废弃物循环利用,扶持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出台政策鼓励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二)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化肥、农药用量实现零增长;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基本实现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及废弃农膜有效回收处理。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技术,逐年提高肥料利用效率,鼓励农民增施腐熟有机肥,推广使用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至2020年,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探索建立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至2016年,全市建立15个实时病虫监测点,提高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能力。加快转变病虫防控方式,推进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至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环保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十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对茶叶、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作物所使用的农药实行统一准入门槛、统一经营登记,建立健全农资诚信经营档案、购销台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销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施跟踪监控和预警,在主要农产品产地建立15个长期定位监测点,主要农业乡镇监管机构争取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其他乡镇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和流动检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备案、“检打联动”、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制度,支持晋江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安溪国家茶叶质量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四)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加快推进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与推广,推行减量化和清洁化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行为,控制农兽药残留,净化产地环境,创建各类标准化生产基地,至202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达1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达25个。继续落实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持续开展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积极创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和有机农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十五)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发挥南安“中国龙眼之乡”、安溪“中国乌龙茶之乡”、德化“中国早熟梨之乡”、永春“中国芦柑之乡”和“中国名茶之乡”品牌效应,支持晋江市申请“中国胡萝卜之乡”国家地理标志,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较高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加大对农产品品牌的服务和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商标、质量标志、产品标识等农产品品牌标志的管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创企业品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设立品牌奖励制度,对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准用证、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等,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二十六)落实地方责任。各地要提高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十七)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农业、林业、渔业主管部门要抓好统筹规划,研究出台支持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改、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教育、科技、经信、国土、环保、水利、商务、工商、质检、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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