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召开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会议,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相关政策,具体部署安排全区今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党的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兑现。
根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支农、惠农补贴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项。该项政策调整的目标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按照江苏省盐城市统一规定,大丰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依据为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120元。补贴范围包括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范围内的耕地;村组集体土地;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土地流转的按流转协议约定执行;村组集体土地、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按承包协议执行。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大丰区财政局、大丰区农委制定了全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方案,明确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各镇、区,尤其是基层财政、农业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规范做好补贴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工作。要阳光操作,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办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
据悉,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将在7月底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