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联合印发了《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轮作休耕制度并非现在才有,北魏《齐民要术》中有“谷田必须岁易”、“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凡谷田,绿豆、小豆底为上,麻、黍、故麻次之,芜菁、大豆为下”等记载,由此可以看出轮作休耕的传统智慧早已有之。
从“藏粮于地”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是粮食孕育的基础,如果土地不在或者土地不好,要想达到理想的“粮食收入”就非常难。土地的过渡消耗不仅仅会让土地营养丢失,更是会让土地粮食产出大大降低。
从现实的发展来看,我国耕地的过渡利用,水土流失,土壤退化,土地污染等问题都非常严峻,在这样一个土地现状下,生态环境的警钟早已经敲响,要让土地休养生息,重拾环境的“干净”就需要让耕地“喘口气”。
根据方案,我国将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
哪三大区域试点耕地轮作休耕?
方案显示,地下水漏斗区试点区域主要在严重干旱缺水的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沧州、衡水、邢台等地);重金属污染区试点区域主要在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超标的重度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试点区域主要在西南石漠化区(贵州省、云南省)、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甘肃省)。方案还对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开展轮作试点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