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从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获悉,发布了2016年《关于开展商品房违规销售集中整治的通告》。《通告》显示,由于“石家庄房地产市场交易趋于活跃,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行为有所抬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规销售集中整治行动”。
以下为通告全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严禁进行项目销售,严禁以高息诱惑等方式进行非法融资,严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变相预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主动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三、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大队将对房地产项目逐一进行摸排,加大对违规销售的查处和防控力度,对查实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到工商、公安等其它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项目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负面典型,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预售活动,杜绝非法交易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予以监督。
大队值班电话:0311-87018315;
大队邮箱:fcjc0311@163.com;
一中队(负责高新区、正定新区)电话:0311-87012062;
二中队(负责长安区)电话:0311-87018061;
三中队(负责新华区)电话:0311-87889975;
四中队(负责裕华区)电话:0311-87013311;
五中队(负责桥西区)电话:0311-87017126。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