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饶河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宣传单
按照财农〔2016〕26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包括对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下同)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
一、发放补贴面积。经省政府批准,暂以2003年农业税纳税面积和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包括纳入粮食补贴范围的工资田面积)即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证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
二、发放补贴标准。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市县农业“三项补贴”资金规模和市县实际应补贴面积,2016年全省市县统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4元。
三、补贴对象。考虑市县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
四、发放方式。由县财政局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五、发放时间。2016年7月末止
六、监督电话。县财政局0469-5623816 县农业局0469-562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