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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区域布局与利用结构
第一节 区域布局
一、区域布局原则
1、坚持行政区域基本完整和地域连片的原则。
2、坚持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似性的原则。
3、坚持林地经营历史、发展方向和经营措施相对一致性的原则。
二、区域划分方法
在林地生产力现状、林业产业规模、林产品需求、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以及区域优势和发展潜力等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主导生态功能和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将林地划分为地域上连片、主导功能相对一致的若干个功能区。结合全县林业建设发展实际,东平县林地利用区域布局以地形地貌状况、林地经营利用条件这两个因素为区域布局的主导因子,保持村界完整,将其划分为北部低山丘陵生态林、经济林建设区,西部黄河流域防护林建设区和南部平原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建设区3个区域,明确区域范围、分析经营利用条件、确定林地利用方向。
三、保护利用方向
1、北部低山丘陵生态林、经济林建设区
该区包括东平街道、接山镇、大羊镇、梯门镇、老湖镇、旧县乡等6个山区乡镇、街道,该区有土地面积66642.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9.7 %;林地面积10337.74 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80.38 %。林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71%,是全县林地比例较高的一个区域。
全区林地面积按森林类别划分:生态公益林地9199.58公顷,占88.99%;商品林地1138.16公顷,占11.01%。为生态公益林地比例最高的一个区域,全县92.1%的生态公益林地分布在此区域。按地类划分:有林地8225.49公顷,占69.2%,全部为乔木林;疏林地360.66公顷,占3.49%;灌木林地49.12公顷,占0.48%;未成林造林地904.36公顷,占8.75%;宜林地629.78公顷,占6.09%。在森林中,防护林面积7733.28公顷,占94.01%;用材林面积281.48公顷,占3.42%;经济林面积210.73公顷,占2.56%。
本区是东平县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重点区域。地貌以中低山、丘陵为主。山岭平均高度都在海拔100m以上,森林植被资源丰富,森林类型多样,群落结构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是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重要分布区域。该区域内山地丘陵中下部土层较厚、肥力较高,适宜发展苹果、核桃等果树,山上部多数生长着郁郁葱葱的柏树、等常绿或针阔混交林,森林景观优美,旅游资源丰富。该区人口密度较稀,农业人口较多,林果生产在农业发展和农民收益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该区林地利用方向,要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优化林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保持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稳定,一般公益林地面积稳中有增,生态效益得到逐年提高。巩固用材林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尽可能多地发展短轮伐期用材林,提高用材林分的单位面积蓄积量和产材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培育发展经济林,严格禁止水土流失的经营措施,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以发展特色经济林为重点,以科技为先导,培育引进优质品种,提高果品质量;加强管理,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延长产业链,提高综合经营效益。
2、西部黄河流域防护林建设区
该区主要在黄河沿岸和东平湖周围,具体包括银山镇、戴庙镇和斑鸠店镇及腊山林场。现有土地面积33111.2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72%;林地面积1589.55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0.48%。林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7%。
在林地面积中,按森林类别划分:生态公益林地716.55公顷,占45.1%;商品林地873公顷,占54.9%。按地类划分:有林地1441.07公顷,占90.7%,全部为乔木林;灌木林地148.48公顷,占9.3%。
该区东靠东平湖,西邻黄河,东部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土壤为褐土;西部为黄河滩区,土层比较厚,肥力比较好。两岸河滩地也是全县用材林的主要分布区域,十分适宜杨树生长。
该区林地利用方向要实行严格的生态公益林地用途管制,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的同时,兼顾生态文化旅游的需要,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森林旅游于一体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林分生态功能。根据规划发展森林生态文化旅游业,有针对性地保护、改造和建设风景林。沿黄滩区搞好规划设计,大力发展短轮伐期速生丰产林,尽快形成全县重要用材原料林基地。
3、南部平原段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建设区
该区在大清河以南,主要包括彭集街道、州城街道、沙河站镇、新湖镇、商老庄乡等5个乡镇、街道。该区土地面积41211.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76%;林地面积1482.4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5%。
全区林地面积810.08公顷,其中用材林面积783.28公顷,占96.7%,苗圃地8.75公顷,宜林沙荒地18.05公顷。林地资源类型较为单一。
该区为平原区,土壤为潮土,土层肥厚,是全县用材林的主要分布区域,十分适宜杨树生长。
该区林地利用方向要巩固用材林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用材林分的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同时,抓好道路绿化,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
第二节 利用结构
一、分类经营
1、公益林地规划。全县重点公益林现有面积9732.01公顷,其中防护林8221.21公顷,特用林196.44公顷,其他林地1314.36公顷。规划至2020年,重点公益林面积保持现状不变。
国家公益林分布在黄河、大汶河及东平湖沿岸,面积4361.85公顷,其中防护林3807.83公顷,特用林196.44公顷,其他林地357.58公顷。省公益林分布于东平街道、接山镇、大羊镇、梯门镇。现有面积5376.16公顷,其中防护林4413.38公顷,其他林地962.78公顷。
一般公益林现有面积256.44公顷,其中防护林91.72公顷,特用林68.06公顷,其他林地96.66公顷。规划至2020年,一般公益林面积保持现状不变。
2、商品林规划。商品林地是林业产业的物质基础,林业产业的发展关键是在稳定商品林地面积的基础上,实行集约经营,规模经营,走基地化、订单农业的道路,同时加强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经营效益。
现有面积2872.76公顷,其中用材林1647.64公顷,经济林219.9公顷,其他林地1005.22公顷。规划至2020年,新增商品林232.84公顷,主要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
二、林种结构
1、公益林林种区划。国家公益林主要分布在黄河、大汶河及东平湖沿岸。目前,现有国家公益林面积4361.85公顷,占公益林面积43.6%,其中防护林3807.83公顷,占国家公益林87.3%,特用林196.44公顷,占4.5%,其他林地357.58公顷,占国家公益林8.2%。在该区域中,生态结构良好,但是部分地块,尤其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难度大,植被恢复困难,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在管护措施上采取封山育林,加强森林抚育,强化护林防火,严禁山石开采,以充分有效的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省级公益林现有面积5376.16公顷,占公益林面积53.94%,生态区为瘠薄山地,分布于东平街道、接山镇、大羊镇、梯门镇等4个乡镇、街道。目前,有林地面积4413.38公顷,占省级公益林82.09%;其他林地962.78公顷,占17.93%。
对于省级公益林采取重点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性森林经营活动,一般情况不得转为建设用地,如需转为建设用地时,必须严格按照《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实行严格审核、审批。同时,加强森林抚育,做好林业“三防”工作。
其它公益林现有面积256.44公顷,占公益林面积2.57%,主要分布于东平街道、旧县乡等乡镇、街道。目前,有林地面积159.78公顷,占62.31%:其他林地96.66公顷,占37.69%。在管理措施上,加强荒山造林,搞好幼林抚育,依法办理征占林地手续。
2、商品林林种区划。商品林现有面积2872.76公顷,其中经济林面积219.9公顷,占2.73% ;用材林面积1647.64公顷,占 12.72%。对商品林要加强抚育管理,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第四章 林地保护规划
第一节 林地保护分级
一、林地保护分级标准
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分级及保护管理措施》,我县划分了以下四级保护林地标准。
Ⅰ级保护林地标准:该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的自然景观为目的,把东平湖、黄河以及大汶河周围的防护林及特种用途林划入,主要包括国家级公益林一级、二级保护范围。
Ⅱ级保护林地标准:该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造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包括除I及保护林地以外的国家级公益林。
Ⅲ级保护林地标准: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包括地方公益林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等重点商品林地。
Ⅳ级保护林地标准:是需要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一般商品林地等。
二、分级结果
按照东平县林地的生态脆弱性、区位重要性、经济重要性等因子,对全县林地实行分级保护。并根据东平县林地空间特征的实际情况,把林地划分为三个保护等级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分别对生态公益林林地和商品林林地提出用途管制措施,确保林地资源稳定增长。
根据《东平县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我县林地主要有Ⅰ级、Ⅲ级和Ⅳ级三个林地等级。
Ⅰ级林地:主要包括国家一、二级生态公益林,面积4361.85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33.31%;没有Ⅱ级保护林地;Ⅲ级林地:主要包括地方公益林,总面积为5626.58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2.97%。Ⅳ级林地:均为商品林,面积3105.6公顷,占全县林地面积的23.72%。
三、各级林地保护管理措施
1、一级保护林地管理措施。实行全面封育,尽量使其保持自然状态,遵循自然演替规律,实行严格保护。划定管护责任区,配备专职防林员,建立由专人负责的重点公益林管理网络,禁止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原则上特殊保护林地不得转为建设用地,确因重点工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需要,不得不征占用的,则必须实行“占一补一”,即征占用多少就要补划相同数量、质量的重点生态公益林,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相关程序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三级保护林地管理措施。对省级公益林地进行普遍封管,允许开展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改善生态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抚育经营活动,以及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对于商品林基地,要加强集约经营水平,依据相关行业产业规划经营管理,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它林种,转为建设用地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审批实行国家、省、市及当地的一般性林地保护措施,按市场经济进行经营,依法定程序办理,严禁非法征占用和毁林开垦等破坏行为。在保护林地数量的同时,进行林地质量的保护,建立和完善有力的林地质量保护措施体系,加快林地水土流失的治理,积极对有林地地力的培育,提高林地生产力,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现有的有林地进行立地质量等级评定,对不同质量等级的林地立卡登记、分类归档、提出分类管理的技术措施;二是对能够提高林地质量、提高林地肥力的林分结构类型进行模式化、标准化的总结,以利于推广;三是对长期用于商品用材林培育的林地进行规范化的土地质量、肥力指标的监测。
3、四级保护林地管理措施。限制采石取土等行为,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第二节 森林保护
加强森林保护、严格用途管制、实行森林和林地“节流”,分别区域、类别、等级设计,确定林地保护具体措施。优先保护森林特别是重点公益林地、一、二、三级保护林地;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加强对现有有林地的保护,防止并减少林地尤其是有林地退化,对现有宜林地和已经退化的林地应制订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措施;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按要求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加强林地和森林生态系统的三防能力建设,对灾毁林地应及时进行修复治理,对已经开垦种植或破坏的林地要制订还林措施,节约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业用地,并制定森林占补平衡措施。提出补充林地来源管理,扩大林地资源的用途途径,积级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切实加强对林地森林的保护力度。
一、森林保有量
根据东平县各相关规划和林地利用现状,通过对林地面积增长和消减途径及数量分析,以2007年东平县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对林地可供建设用地总量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东平县经济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出全县各规划期内各类建设征占用林地控制数和全县林地总量控制数。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长已经非常有限,林地面积增长主要途径有农业结构调整、绿色通道建设等形式,林地面积消减途径主要有城镇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水利设施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目前,我县在林地保护规划中,有林地面积10303.51公顷,灌木林地151.0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156.63公顷,无立木林地4.04公顷,疏林地360.66公顷,宜林地812.47公顷,苗圃地和辅助生产用地计72.87公顷,其林地利用结构为动态变化,2020年林地面积保有量控制在13094.13公顷。
二、森林保护措施
一是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量。根据“林木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编制木材生产计划,适量采伐森林,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量,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森林资源的林政管理,建立森林资源产业化管理制度和林地有偿转让使用的新机制。二是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在森林中蕴含的丰富物种资源和遗传种质资源是自然界的宝贵财富,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强执法保护力度等措施来保护各类生物的栖息和繁衍。三是加强对森林景观资源的保护。森林景观的美学、文化、娱乐、观赏等价值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森林旅游休闲已成当今时尚。加强森林景观资源的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森林旅游和休闲活动。四是加大对森林灾害防治。森林灾害包括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及森林气象灾害等。森林灾害的防治应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通过生物、化学和工程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对于影响范围广、突发性强的森林病虫害(如美国白蛾、侧柏毒蛾等),应建立长期监测网,加强虫情、病情的预测、预报工作,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破坏性严重的森林火灾,除了加强护林防火规章执行力度以外,建立火警的预警系统和加强护林防火组织、工程措施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气象性灾害,在林业生产布局中应予以充分考虑,可通过“趋利避害,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办法来预防,把气象灾害对林木的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根据林地利用结构和动态变化分析看,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的减少,说明东平县林地利用率在不断提高,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长已经非常有限。东平县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长主要途径有以下三种。一是生态退耕造林。东平县生态退耕造林成效显著,据统计2000-2010年东平县实际生态退耕面积不断增加,有不少坡度在25以上坡地需要生态退耕造林,这部分增加的林地面积可归入经济林面积范围。二是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东平县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占地面积偏大。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通过集中兴建农民新村,撤小村建大村,这部分原为建设用地通过复垦转化为耕地,这种比较适宜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三是绿色通道绿化。东平县绿色通道建设主要有新建中南铁路、220国道、105国道、250省道、331省道、济菏高速公路、济徐高速公路沿线绿化。
通过对相关规划的分析,在规划期内林地面积消减主要通过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特殊用地(旅游项目建设)、交通设施(公路、铁路)建设、水利水电(水库、蓄能电站等)设施建设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形式造成林地减少。
三、林地恢复措施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对恢复林地进展慢的地块,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加强技术指导,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查处力度,会同土地、公安等部门定期对全区使用林地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项目使用林地的单位,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林地占一还一异地造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资金投资概算,切实保证森林面积不减少,使被占用、征收的林地得到恢复。
第三节 补充林地
一、补充林地数量
补充林地数量232.84公顷,其中梯门镇44.43公顷,大羊镇100.8公顷,旧县乡87.61公顷。
二、补充林地来源
对梯门镇西沟流村、东沟流村,大羊镇、旧县乡后魏雪、土安、西沟流、北陈庄、旧县一、旧县四、王古店二、吉城四等村 25度坡以上的耕地逐步实行退耕还林,用于发展经济林产业。
三、补充林地管理
一是增加林地资源,切实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对于生态重要区域的陡坡耕地和生态脆弱区域的沙化耕地,在与耕地保护、农业发展协调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逐步实行退耕还林。对于沙漠化严重地区、退化土地等,符合植被恢复条件的,应积极封育恢复、造林绿化、修复生态,多种途径增加林地资源。
二是加强宜林闲置地整治,对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原属于林地的,应当优先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废弃工矿、废弃山区村庄及村中空闲地的整治,对其中坡度25度以上的,应按照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用于植树造林。
第四节 用途管制
一、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1、生态公益林实行统一规划、挂牌立标、分级负责、科学经营、严格管护的方针。经批准的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生态公益林区内的林地是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之用,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征收占用生态公益林地,不得擅自变更、改变林地用途。如确需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同时,为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因征占用林地而减少,凡依法经批准的征占用生态公益林地,必须按照等量置换的原则,实行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的占补平衡,补划公益林的地块要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小班和位置。
3、生态公益林区内的宜林荒山荒地,须按规划要求限期造林绿化,不留缺口。现有的针叶纯林、郁闭度0.2以下的疏残林,应进行补植、套种或更新改造,以此促使生态公益林的郁闭度达到0.7以上,有林地面积达到95%以上。县内的各类迹地应于当年或次年完成造林更新。在有林地内,可根据地形地势状况,开设防火线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4、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防林等的林地管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5、违反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1、引导并提倡全社会办林业,鼓励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出和规模经营、企业化管理。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商品林基地实行宏观调控,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作和维护公平竞争。
2、按照《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及其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条件。
3、加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规范流转行为。凡发生使用权的变更流转,双方应签订流转合同,并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或换发林权证。
4、林地的经营和流转,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因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第五章 林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 林地质量分等
一、分等标准
根据东平县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和各项自然因子,制定了全县林地质量分等标准。(祥见下表)
二、分等结果
依据东平县林地质量等级标准,全县二级质量等级面积2149.15公顷,三级质量等级面积2845.57公顷,四级质量等级面积7866.47公顷。
三、分等管理措施
实行国家、省、市及当地的一般性林地保护措施,按商品性进行经营活动,严禁非法征占用和毁林开垦等破坏行为。对于地方(县级)生态公益林地原则上不得用于非林建设,如需转为建设用地时,必须按照《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审核、审批。对于商品林地,要加强集约经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林种结构调整时,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规划期内,通过林地结构调整,使该区域林地面积略有增加。
第二节 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一、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1、生态林建设工程。根据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特征,全县生态林建设工程在地域上划为四大类型,即:山区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沿汶沿黄沿湖护岸林和城镇绿化美化林。一是山区水土保持林建设。以封山育林项目为依托,对东平街道、接山镇、大羊镇、梯门镇、老湖镇、旧县乡6个山区乡镇、街道0.5万亩荒山实行以封为主,结合人工造林进行绿化。对县城北山以美化、香化为主,采取多种树种搭配,实行高标准绿化。二是农田防护林建设。本着农田林网化、河沟渠林带化、树木良种化、结构合理化的要求,坚持“网、带、片、点、间”相结合,使网格控制面积在300亩以下。对网格面积过大的地块,结合中低产田开发,搞好冲路界方,使网格面积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全县新增农田林网化面积10.5万亩,补植完善8万亩,利用3—5年全面实现高标准农田林网化。三是沿汶沿黄沿湖护岸林建设。以防风固沙、保护岸堤、庇护农田为目的,大力营造护堤护岸林,每侧防护林带100米,在树种选择上本着防护、用材、美化兼顾的原则,主栽杨树、柳树等速生树种,营造护岸林,建成稳定的水系、滩涂绿化体系。四是城镇绿化美化林建设。按照“城镇园林化、机关花园化、村庄林场化”的要求,坚持乔、灌、花、草相结合,绿化、美化、香化相统一,搞好城市绿化、部门绿化、城郊环城防护林带建设、围村林建设、村庄周围四旁树栽植等。规划环县城、乡镇、街道驻地林带宽度在30~50米以上,围村林宽度不低于30~50米。
2、商品林建设工程。加快名优果品基地建设步伐,以大羊镇8000亩良种核桃产业化基地建设为龙头,重点抓好山区乡镇、街道为主的优质核桃基地建设,走名、特、优带动产业化的路子,大力发展以元丰、香玲等为主的良种核桃生产,集中连片,突出堰边,实行山、林、路、堰综合开发,一发展一片山系,形成规模。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石榴、桃、杏、柿等干杂果,利用3—5年建成特色的名优果品基地。
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按照“四线四片”的总体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四线”包括220国道、105国道、331省道、大清河沿线,结合绿色通道建设发展丰产林;“四片”即中部涝洼片、西部滩区片、南部平原片、东部及北部丘陵片,连片规模发展丰产林。在经营措施上,根据不同的经营目的,选择速生丰产树种,主栽欧美107杨、中林46杨,引进推广新品种。搞好树种搭配,防止林木病虫害大量发生和蔓延。
3、绿色通道工程。完善好高速路、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绿化。建设标准为: 济菏高速公路沿线防护网外绿化带控制宽度为两侧各50米,栽植速生杨,山区段要因地制宜,在可视范围内集中栽植良种核桃。国道、省道路基绿化行外各栽植56米宽乔木林带,株行距为4×3米;县乡道路基绿化行外各栽植30米宽乔木林带,株行距为4×3米。公路两侧沿线3公里视野范围内,按照林网网格面积不大于300亩的要求,冲路界方,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山丘区视野范围内的山头全部封山绿化,栽植侧柏、火炬树,梯田地堰栽植核桃、花椒等经济树。
4、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切实搞好以美国白蛾、侧柏毒蛾为主的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依法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重大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抓好村级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严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风景树木及珍稀经济林大树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林业产业工程
产业化是绿色东平建设的必由之路。把培植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重要一环。根据市场需要,新建90个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200万立方米,建设6处年加工能力在2000吨以上的果品精加工龙头企业,以银山、斑鸠店、戴庙、州城、沙河站、彭集等乡镇、街道为主的乡镇驻地、交通要道扩展,建设10处较大型的果品、花卉苗木等林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引导农民兴办个体、私营、联办、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营销组织,开展深购远销,促进林产品经营与流通。进一步挖掘我县森林旅游资源,在腊山、白佛山、黄石悬崖森林旅游的带动下,发展其他名胜景区的旅游和林业观光旅游。优化整合现有国有苗圃资源,建设高档绿化苗木繁育基地,以县城、州城街道、银山镇等为主,发展大型花卉苗木销售市场,重点营销节日组摆花卉、盆花、盆景、鲜花和园林绿化苗木。
第三节 优化结构
有林地面积中,乔木林面积10303.51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00%;乔木林地面积中,纯林10158.97公顷,占乔木林面积的98.59%;混交林144.54公顷,占乔木林面积的1.41 %。侧柏7835.94公顷,占76.05%;刺槐330.78公顷,占3.21%;核桃768.47公顷,占7.46%;臭椿37.6公顷,占0.36%;杨树1205.77公顷,占11.7%;榆树84.52公顷,占0.82%;其它40.43公顷,占0.39%。
按龄组结构:
规划基准年(2009年)县域内幼龄林面积5118.26公顷,占44.37%;蓄积203192立方米,占53.2%。中龄林5973.25公顷,占51.8%;蓄积166611立方米,占43.6%。近熟林78.83公顷,占0.7%;蓄积2054.8立方米,占0.5%。成熟林236.66公顷,占2.1%;蓄积8468.54立方米,占2.2%。过熟林面积36.74公顷,占0.3%;蓄积1673.88立方米,占0.4%。
规划目标年(2020年)县域内幼龄林面积3230.55公顷,占27.9%;蓄积212335.4立方米,占54.6%。中龄林8214.07公顷,占71%;蓄积174108.48立方米,占44.8%。近熟林88.7公顷,占0.8%;蓄积2147.26立方米,占0.6%。成熟林36.6公顷,占0.3%;蓄积1052.32立方米,占0.3%。
按林种结构:
规划基准年(2009年)县域有防护林面积8577.43公顷,占乔木林面积的84.55%;经济林面积219.9公顷,占2.73% ;用材林面积1647.64公顷,占 12.72%。
规划目标年(2020年)全县防护林面积8577.43公顷,占纳入林种范围的林地面积的76.4%;用材林面积1647.64公顷,占18.3%;经济林面积452.74公顷,占5.3%。
县域林种结构简单,树种单一,纯林面积大,尤其是纯侧柏林比重过大、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严重偏低、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等级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造成森林生态系统易受周围环境影响,森林资源防火压力大、病虫害不断发生。规划期内要加大县域内树种林种结构优化,营造混交林,增加树种组成,大力发展乡土优势树种,尤其是以山楂、桃树、核桃为主的名优经济树种,加大低产纯林改造力度,增加县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差。争取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每年改造混交林、低产林1000公顷。
第四节 林地生产力规划
一、林地生产力概况
规划基准年(2009年)县域内乔木林面积10303.51公顷、蓄积(不含乔木经济林)375970立方米,单位面积林地生产力35.12立方米/公顷。
规划目标年(2020年)县域内乔木林面积10303.51公顷、蓄积(不含乔木经济林)519266.58立方米,单位面积林地生产力42.0立方米/公顷。
二、林地生产力提升途径
东平县大部分林地分布在干旱少雨的丘陵和低山区,土层瘠薄、水肥条件差,林地生产力低。只有对速生丰产林和重点商品林要采取集约经营方式加强的管理,对公益林实行中幼林抚育措施,才能提高林地的生产力,实现规划目标。
三、林地产力规划与管理
规划基准年(2009年),单位面积林地生产力35.12立方米/公顷。
规划目标年(2020年),单位面积林地生产力42.0立方米/公顷,每单位面积林地生产力增加6.88立方米/公顷。
管理措施。一是实施工程造林,造林设计上坚持大力营造混交林。一方面在造林设计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多树种、多林种,乔灌草藤有机结合,大力营造混交林、复层林,增加物种多样性;另一方面是对现有的针叶纯林郁闭度0.2以下的疏残林,应进行补植、套种或更新改造,引进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尽量设计与原树种不同的树种,多实行块状、带状混交,形成针阔混交林和复层林。最后使生态林郁闭度达0.7以上,有林地面积达90%以上。二是强化未成林造林地抚育。强化未成林林地的抚育管理,尽早促使其郁闭成林,对提高林地生产力意义重大。具体抚育措施:新造林后要连续抚育三年,第一年抚育3次,早春、雨季到来前和夏末各一次;第二年二次,早春和雨季各一次;第三年一次,雨季进行。主要抚育内容是除草、除藤、割灌、挖土、除孽、扶正,促进苗木成活,做到苗全苗壮,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三是加快低效低产林改造。加快引进、繁育、推广、应用适合当地立地条件、速生、出材率、抗病虫害能力强新树种新品系,更换原来生长慢、病虫害严重老品种、老树种,推进低产林改造步伐;及时进行扩穴、施基肥、松土除草等管理措施,改善地下土壤立地条件,提高地力肥力;对部分低产林、粘土地可以通过压土压砂、种植绿草、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土壤结构;加强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增强树势。四是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与管理,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五是搞好护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木资源保护,巩固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