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快讯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2016年06月29日 16:46来源:江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点击量:0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行动方案及第一批供给侧改革去降补(六新六去)工作清单的通知》(江府〔2016〕12号)要求,督促市直各部门及各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要求有序推进去库存工作,制定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市商品房库存规模逐步减少、各市(区)去库存周期基本达到合理区间为主要目标,通过督查方式推动去库存工作,加强住房保障、稳定住房消费,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市在全部消化新增供应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15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

其中商品住房消化8万平方米,非商品房住房消化7万平方米。

其中一季度消化4.5万平方米,上半年累计消化7.5万平方米,前三季度累计消化10.5万平方米。

其中蓬江江海区3.9万平方米,新会区2.6万平方米,鹤山市1.9万平方米,台山市2.1万平方米,开平市1.8万平方米,恩平市2.7万平方米。

三、工作任务,措施和分工

1、根据《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要求,具体的工作任务、措施、完成时间以及相关责任单位按下表细化和分解。每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联系其他责任单位,共同制定有关去库存的具体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责任单位的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要定期把工作方案和完成情况等书面报送市住建局汇总。

2、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在6月15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当地2016—2018年的去库存行动计划及2016年年度计划,并抓紧落实,核查各季度及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四、督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区)人民政府去库存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

(一)书面督查。根据各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当地2016—2018年的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核查各市每年各季度及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实地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到各市对去库存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核查数据、实地踏勘、随机抽查相关项目、座谈交流、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内容及要求

1、2016—2018年去库存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制定情况(书面督查为主)。

2、各市(区)人民政府是否将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到位。

3、各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制订的本地区2016—2018年去库存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行动计划应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等;去库存工作任务应分解到年度、季度。各市去库存工作任务不得低于《行动计划》规定任务,鼓励各市根据当地库存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去库存工作任务。

4、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

各市采取出售、出租、开发商自用等方式去库存的情况。出售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出租以开发商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开发商自用指开发商一定时期内不再出售、出租,留作自行使用,需提供明确用途的证明材料。

5、相关备案、备查材料报送要求

1)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2016—2018年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度计划及《去库存工作联络表》(见附件1);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2017年年度计划。

2)认真填报《各市(区)去库存工作任务督促表》和《商品房项目去库存工作台帐》(见附件2、3),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将上半年、1-3季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日期截至每季度末月的25日)报市住建局。确保去库存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项目。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相关意见和建议等应形成书面材料一并报送。

3)上述材料以各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报送,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四)督查结果

1.季度考核排名。市住建局根据督查结果,每季度末按照各市去库存总任务、完成任务情况、占年度任务比例等对各市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全市通报,并汇总相关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2、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和问责。报请市政府督查室根据督查结果,按规定开展专项督办。

3、实施约谈问责制度。对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市(区)通过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挂牌督办、市住建局约谈、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区)及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