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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放宽,你符合吗?

2016年06月29日 11:58来源:点击量:0

自2012年6月15日起施行《银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来,随着居民经济收入的逐年提高,银川市也适时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的收入进行调整,逐步放宽申请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在银川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哪些人符合条件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银川市公租房申请信息,希望可以帮助需要的朋友。

银川公租房——摄图

申请条件

1、市辖三区具有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户籍满两年;

(二)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16年为3060元/月/人);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

申请人未婚的,应当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其父母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六十平方米。

2、来银务工、创业人员家庭或年满十八周岁的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二)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

(三)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登记注册。

3、本市引进的人才在本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模、英模和荣立三等功及以上或因公致残的转业、退伍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计划生育、婚姻关系证明;

(二)工资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三)住房情况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申请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转辖区民政部门审核;

(三)民政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介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给《银川市住房保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已享受其它住房保障且未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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