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从发达国家城市化发展规律和经验来看,“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在中国知识界关于中国城镇化问题研究文献中,采用“城市群”概念、“城镇密集区”概念分别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中期。建设部1998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将“城市群”概念界定为“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01年批准的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文本首次采用“城镇密集区”概念论述城镇化道路:“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
2006年批准的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文本首次采用“城市群”概念替代“城镇密集区”概念,强调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要形态”。201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指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人口密度较高的城市化地区,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2011年批准的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强调,“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何谓“城市群”?著名区域经济学专家江曼琦提出了一个相关完整的新定义:“城市密集区内以多核心组团模式所形成的城市区域空间组合形式”。“城市群”的实质是众多城市的综合体,是促使资源要素跨行政区域优化配置、推进城镇化的空间载体。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集中在大纽约区、大洛杉矶区和五大湖区三大城市群地区,日本的东京、阪神、名古屋三大城市群集中了日本65%的人口和70%的国内生产总值。从中国来看,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都市圈是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三大核心增长极。
21世纪是城市群繁荣发展的世纪,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将越来越依赖于城市群特别是大城市群,大城市的发展已从单体城市发展向城市群整体发展转变。城市群可以扩大城市集聚经济优势;促进不同规模城市之间的统筹规划、实现产业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可以扩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关于未来中国城市群整体发展格局,积极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陆桥通道(连云港—阿拉山口运输大通道)、沿长江通道为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包头—昆明)通道为纵轴,以国家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为主要支撑,推进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个特大城市群建设,提升其整体功能和国际竞争力;推进哈长、江淮、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北部湾、成渝、关中—天水等地区的重点开发,培育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城市群;形成多元、多极、网络化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促使中国经济增长的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人口和经济在国土空间的分布更趋集中均衡。
在省域城镇化进程中,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人口密度较高地区,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中心,积极谋划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性城市群。
(作者系武汉大学区域经济学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