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是在家庭承包基础上,立足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 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以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同类农家乐经营服务的提供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家乐旅游为依托的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联户经营模式的延伸, 并且促进联户经营模式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农家乐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家乐的规模化经营,在不久的将来,势必会给乡村旅游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特点
1.经营在家、服务在社 农家乐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是以农家乐经营户作为独立主体为基础,在不改变经营者原有的生产经营方式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提供更多的信息和金融服务。
2.民主管理 农家乐专业合作社与政府、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企业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不存在人事、财务、经营业务等方面的隶属和依赖。农家乐专业合作社不同于解放初期的合作社,而是一种成员主体身份明确、产权关系清晰、服务内容灵活有效、权利和义务相对称、管理科学的现代农业旅游企业制度。
3.所有者和惠顾者合一 农家乐专业合作社是由成员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一种特殊的农业旅游企业组织形式。合作社成员平等出资或将出资额与农家乐经营项目相挂钩,合作社实行公平交易、互惠互利,不允许一个社员侵犯另一个社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