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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中)

2016年06月24日 10:35来源:蔡甸区林业厅点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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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划总体思路

4.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78号令,2001年1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正);

(4)《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1997年8月5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5)《湖北省林业管理办法》(1991年8月2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2003年6月25日);

(7)《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2010年7月25日);

(8)《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鄂发[2004]5号,2004年5月24日);

(9)《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1999年7月1日);

(10)《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鄂林天〔2008〕260号,2008年10月8日);

(11)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1]35号,2011年4月6日)。

(12)《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鄂林资[2010]252号,2010年9月2日);

(13)《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11年1月);

(14)《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2011年1月);

(15)《蔡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16)《武汉市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大纲》(2010年9月);

(17)《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年4月);

(18)《蔡甸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汇报》(2009年);

(19)《省林业厅关于编制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测算分解说明的通知》(鄂林办资[2011]53号);

4.2规划范围

蔡甸区区域内所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

4.3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4.4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现代林业发展理念,以"调结构、提质量、增资源、增效益"为核心,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可持续利用的方针,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协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妥善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森林经营,建立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富裕、文明、生态、和谐"蔡甸建设进程。

4.5规划原则

4.5.1依法依规、严格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的要求,切实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业用地,保障林地保有量和森林的逐步增长。

4.5.2持续利用、提高效益。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利用方式,科学使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4.5.3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和作用,在保障生态建设和森林覆盖率目标的实现基础上,统筹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

4.5.4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多功能需求,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分区明确林地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4.5.5因地制宜、注重实施。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创新林地保护利用机制,提高林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提高规划实施执行力。

4.6规划目标

根据省下达的规划目标任务,首先做好二个衔接:一是与省级规划进行衔接,确保区级规划中地块或小班的森林类别、保护利用等级、林地质量等级和经营利用方向等方面符合省级规划要求;二是与区级规划衔接,与全区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明确林地范围和林业发展空间。蔡甸区具体规划指标为:

--林地总量适度增加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14264公顷,比2009年林地面积增加140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重提高0.14%以上。

--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蔡甸区森林保有量达到12070公顷以上,比2009年增加478公顷左右,林木绿化率达到27%以上。

--林地保护利用结构逐步优化到2020年,重点公益林地达到1821.8公顷,占到林地总面积的12.7%;重点商品林地达到814.7公顷,占到林地总面积的5.7%。

--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现有乔木林地的林地生产率力争达到44立方米/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到53.1万立方米以上,比2009年增加约10万立方米以上;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控制消耗等措施,活立木总蓄积量力争达到80万立方米。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规模逐步得到严格控制2010-2020年,蔡甸区征占用林地总额控制在800公顷以内。

4.7规划任务

4.7.1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加大对采石迹地复绿、平原湖区农田林网建设、钉螺地区治理等,有效补充林地数量,确保蔡甸区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度增长。

4.7.2以增加森林面积为重点,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采取重点生态工程带动、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措施,通过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采石迹地复绿,农田林网建设、加强钉螺区的生态治理,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等,增加森林面积,为实现森林覆盖率目标、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提供基础保障。

4.7.3以科学经营为核心,大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及社会闲散资金造林力度,加强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科学利用林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实施森林质量工程和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建设工程,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4.7.4以优化结构布局为手段,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围绕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重点、政策和主要措施,保障重点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生态屏障等对林地的要求。对不同功能区林地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保护利用政策,规范林地利用秩序,促进林地利用的区域协调,确保蔡甸区林地保护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

4.7.5完善政策,转变经营方式,大力提高商品林地生产力。完善林地、林木流转,木材采伐,投入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扶持商品林业的发展;扶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兴办工业原料林基地;鼓励林农以林地、林木入股方式参与造林,转变经营方式,实行规模化集约经营,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加大低产林改造力度,通过改造低产林发展速生丰产林、高效经济林,全面提高商品林地生产力。

4.7.6建立健全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机制。按照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建设使用林地,限制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禁止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供地的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原则,建立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围绕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积极引导工程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切实控制小型建设项目恣意占用林地。

 

第五章 规划结构和布局

在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蔡甸区主体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为重点开发区类型;林地功能区为:武鄂黄城市林业功能区;依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结合蔡甸区自然地理条件、生态区位、森林资源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规划蔡甸区林地结构和布局。

5.1林地保护利用总体区划

根据蔡甸区自然地理条件、森林资源现状及不同区域内的生态区位、立地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结合蔡甸区林业"十二.五"规划、以及全区不同区域内的林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依据有关技术要求,将林地利用区划为四个主导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类型、林地功能划分为五个功能区。

5.1.1林地利用的四个主导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类型

Ⅰ.城市生态网建设区。范围: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

Ⅱ.林果产品主产区。范围:奓山街、张湾街、玉贤镇、索河镇、永安街、尉武林场、太山林场。

Ⅲ.用材林主产区。范围: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农场、侏儒街、林科所、洪北林场。

Ⅳ.生态屏障构建区。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

5.1.2林地利用的五个功能区是:

Ⅰ.东部宜居新城生态保护区;

Ⅱ.中部特色苗木花卉区;

Ⅲ.西南部农田林网、速生用材林区;

Ⅳ.西北部优质精品水果区;

Ⅴ.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区;

5.2森林分类区划

根据蔡甸区林地分布范围、生态区位、立地条件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蔡甸区森林分类区划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其中公益林分为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商品林分为重点商品林和一般商品林。:

5.2.1生态公益林

蔡甸区现有生态公益林地5969.3公顷,其中重点公益林1821.8公顷,包含国家公益林172公顷,主要分布在奓山街民生村、三羊头村及桐湖农场的三羊头大队;省级公益林967.1公益,全部在嵩阳林场;地方公益林682.7公顷,主要分布在蔡甸街、嵩阳林场、九真林场;一般公益林4147.5公顷,除消泗乡、洪北林场、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生态公益林区划:保持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变。

5.2.2商品林

蔡甸区现有商品林地8154.7公顷,其中重点商品林674.7公顷,全部分布在洪北林场;一般商品林7480公顷除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尉武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商品林区划:在洪北林场新增重点商品林140公顷,商品林重量达到8294.7公顷。

5.3林地保护等级划分

依据蔡甸区林地保护等级分级现状,结合本次林地保护等级分级技术标准要求,划分林地保护等级。

5.3.1林地保护等级分级现状蔡甸区现有林地面积14124公顷,保护等级分级现状是:

Ⅱ级保护林地1758.3公顷,主要为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主要分布在蔡甸街、奓山街、桐湖办事处、嵩阳林场、九真林场。

Ⅲ级保护林地4265.7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级保护外的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部分,除消泗乡、洪北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Ⅳ级保护林地8100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Ⅲ级外的生态公益林和所有商品林地,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5.3.2林地保护等级分级规划2010-2020年期间,蔡甸区林地面积规划达到14264公顷,具体林地保护等级分级规划如下:

Ⅱ级保护林地1758.3公顷,主要为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主要分布在蔡甸街、奓山街、桐湖办事处、嵩阳林场、九真林场。

Ⅲ级保护林地4405.7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级保护外的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部分及重点商品林地,除消泗乡、洪北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Ⅳ级保护林地8100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Ⅲ级外的生态公益林和所有商品林地,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5.4林地质量等级划分

5.4.1林地质量划分根据蔡甸区地形、土壤、植被因子,立地条件,采用定性评定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林地生产力等级,并结合交通区位等指标,将蔡甸区林地质量划分为Ⅱ、Ⅲ、Ⅳ等3个等级:

Ⅱ级面积10108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的平原湖区及低丘岗地。

Ⅲ级面积3758.3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的低山丘陵区。Ⅳ级面积257.7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的低山区岩石裸露,土层瘠薄的山头地段。

5.4.2林地利用方向、措施为提高林地生产率,充分发挥林业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结合蔡甸区森林资源利用现状,根据不同的林地质量等级确定林地利用方向、措施:

Ⅱ级林地面积10108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的平原湖区及低丘岗地,立地条件好,范围广、面积较大。

利用方向:以发展商品林为主,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培育以杨树、水杉、池杉等树种为主的工业原料用材林和以梨桃为主的高效经济林及发展花卉苗木基地。

利用措施:依据适地适树、高产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

Ⅲ级林地面积3758.3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的低山丘陵区,立地条件相对较好。

利用方向:生态区位重要地域已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实行重点保护;其余区域以发展商品林为主,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培育以马尾松、樟树、栎类等乡土树种为主的用材林和以梨桃为主的高效经济林。

利用措施:依据适地适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采用科学方法改造低产林,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Ⅳ级林地面积257.7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的低山区岩石裸露,土层瘠薄的山头地段,立地条件相对较差。

利用方向:重点发展生态公益林,培育以马尾松、樟树、栎类等乡土树种为主的防护林。依据适地适树、生态建设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同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保护林下灌木树种和地被植物,努力提高生态效益。

5.5主导功能区和林地功能分区

根据湖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林地功能分区划分,蔡甸区属重点开发区、武鄂黄城市林业功能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建设森林城市、森林社区,发展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绿色生态环、生态网,优化城市生态,美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发展城郊以果木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和花卉苗木基地,丰富城市干鲜果市场和花卉市场,加强生态经济类和农田林网建设,构筑生态屏障,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林地生态区位等级、主要功能物种利用方向等实际情况,将我区划分为四个主导功能区,五个林地功能区。

主导功能区:即城市生态网建设区。范围: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林地面积3141.4公顷。

林果产品主产区。范围:奓山街、张湾街、玉贤镇、索河镇、永安街、尉武林场、林科所、太山林场,林地面积5981.5公顷。

用材林主产区。范围: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林地面积3340.4公顷。

生态屏障构建区。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林地面积1660.7公顷。

林地功能区域:即东部宜居新城生态保护区。包括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林地面积3141.4公顷。本功能区以建设森林社区、城市绿色生态环、生态网为主。

中部特色苗木花卉区。包括永安街、奓山街、玉贤镇、太山林场、尉武林场、林科所林地面积4350.9公顷。本功能区以发展花卉苗木基地为主。

西南部农田林网、速生用材林区。包括洪北管委会、消泗乡、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林地面积3340.4公顷。本功能区以营造农田林网林、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

西北部优质精品水果区。包括索河镇、张湾街,林地面积1522.4公顷。本功能区以发展梨桃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为主。

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区。包括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1768.9公顷。本功能区以构建生态保护林为主。

 

第六章 林地保护规划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因此,按照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确保林地资源基本保持动态平衡。

6.1林地保护分级

依据《全国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对林地保护等级划分的原则要求,结合蔡甸区林地的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林地生产力及商品林经济重要性等指标,对林地进行系统评价定级,将蔡甸区林地保护等级划定为Ⅱ级、Ⅲ级和Ⅳ级3个等级。

6.1.1林地保护等级范围、面积划分

Ⅱ级保护林地:是蔡甸区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及具有重要生态地位的山体,现有面积1758.3公顷。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包括:地方级生态公益林地中的有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现有面积4265.7公顷。

Ⅳ级保护林地:一般商品林地及一般公益林中的其他林地,包括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济林,薪炭林。面积8100公顷,范围包括未纳入上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根据布局结果,2009年,团风县林地总面积14124公顷。其中Ⅱ级保护林地面积1758.3公顷,占12.4%;Ⅲ级保护林地面积4265.7公顷,占30.2%;Ⅳ级保护林地面积8100公顷,占57.3%。

2010--2020年,蔡甸区林地总面积14264公顷。Ⅱ级保护林地面积1758.3公顷,占12.4%;Ⅲ级保护林地面积4405.7公顷,占30.8%;Ⅳ级保护林地面积8100公顷,占56.7%。

6.1.2林地保护利用分级管理

Ⅱ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

Ⅲ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征占用森林,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生态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Ⅳ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6.2占用征收林地规模

蔡甸区在未来十年,是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各类工程、招商引资、城市发展、开发区建设、公路修建及农民建房等用地量剧增,特别是耕地"红线"制度管理越来越严,占用和征用土地的重点会转向林地。根据全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综合国土、交通、规划、农业等部门规划,预测今后十年全县林地占用征收林地面积为800公顷.

6.3补充林地规划

根据团风县土地利用现状,林地补充来源主要有:

6.3.1平原湖区农田防护林在平原湖区营造农田防护林、血防林及速生丰产用材林,预计可补充林地666.7公顷。

6.3.2绿色通道工程在铁路、高速道路及各主干道实施绿色通道工程,预计可补充林地266.7公顷。

6.3.3江、湖湿地保护工程在长江、汉江、各河湖水系、湿地营造景观林、防护林,预计可补充林地233.3公顷。

6.3.4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丘陵岗地发展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基地,预计可补充林地666.7公顷。

6.3.5城镇森林社区建设在城镇中建设森林社区,预计可补充林地166.7公顷。

在规划期内,征占用林地控制在800公顷以内,规划补充林地合计2000公顷,综合平衡后净增加林在面积1200公顷,超过省下达补充面积1060公顷(省下达补充面积140公顷)。

6.4森林保护规划

蔡甸区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目标为14264公顷,比2009年林地面积增加140公顷;森林保有量目标达到12070公顷,比2009年增加478公顷左右。根据规划目标和区域生态建设需求,蔡甸区必须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森林保护规划如下:

6.4.1严格保护森林,加强生态屏障建设重点是加强公益林有林地的保护及加大对公益林其他林地的造林。公益林地包括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公益林地和一般公益林地,是蔡甸区生态环境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确保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林地。蔡甸区现有公益林地5969.3公顷,其中有林地5284.1公顷,其他林地685.2公顷,在重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同时,大力加大对宜林地、疏林地等其他林地的造林复绿,努力增加林草植被,提高森林质量,优化林种、树种结构,确保森林面积总量逐步增加。

6.4.2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核清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工业发展建设范围,划定林地保护界线,制定控制城乡建设和工业发展使用林地的措施,确保占用征收林地森林植被恢复、不降低林地生产力。

6.4.3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倡导、鼓励、支持非林业用地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按照科学合理,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区域内的公路、河堤、渠道两旁植树造林绿化,营造护岸、护路林;加快城镇环境绿化进程,引导机关单位、厂矿企业、民宅搞好自身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在农村倡导鼓励村民委员会、村民全面搞好"四旁"绿化工作,利用抛荒农地植树造林,建设农田林网;通过充分利用非林业用地植树造林,在规划期内将全县林木绿化率由现在的13.55%提高到20%以上,全面改善蔡甸区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生态安全。

6.4.4加强森林病虫害及防火工作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把森林资源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5林地恢复规划

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林地恢复规划主要是:灾毁林地恢复、采石迹地林地修复、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毁林开垦林地恢复。

6.5.1灾毁林地恢复灾毁林地主要来自于冰冻灾害、病虫灾害、洪涝灾害;对于受灾林在做到当年清理,当年造林管理,1-3年内恢复林地。

冰冻灾害毁林每10年左右发生一次,毁林程度一般是轻度,恢复措施:按照受灾木的损伤程度,清理恢复正常生长无望的受灾木,并根据毁林实际情况,实施补植造林作业,注重改造受灾林分为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同时加强抚育管护措施,加快林地恢复速度。

病虫灾害毁林主要马尾松毛虫和杨树病虫害,毁林程度一般是中、轻度。恢复措施:按照受灾木的受灾程度,清理恢复正常生长无望的受灾木,并根据毁林实际情况,实施补植造林作业或实施低产林改造作业,造林作业过程中,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在马尾松林种栽植阔叶树,改造马尾松纯林为混交林,在是杨树中适当栽植水池杉等针叶树种,提高林分质量,同时加强抚育管护措施,加快林地恢复速度。

6.5.2采石迹地林地修复蔡甸区的采石迹地主要是上世纪大量开山采石造成。恢复措施:对采石迹地山头进行山体复绿工程,目前以完成迹地复绿50000㎡,在规划期内完成区域内采石迹地复绿80%。

6.5.3临时占用林地恢复蔡甸区临时占用林地主要是修建高速公路、铁路及西气东输支线架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使用者须在到期内的次年恢复森林植被。恢复措施:一是严格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控制临时占用林地范围、规模,尽量减少临时占用林地规模。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全额收取植被恢复费,并保障用于森林植被恢复。三是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科学规划造林,确保造林质量,及时恢复森林植被。四是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使用、植被恢复过程的监管,杜绝临时占用林地沦为非林业用地或长期不恢复森林植被,确保尽快恢复森林植被。

6.5.4毁林开垦林地恢复随着近年蔡甸区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的加强,近十多年来极少发生毁林开垦林地事件,因此,目前尚无毁林开垦林地。若发生毁林开垦林地事件,将严格依照《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恢复森林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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