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印发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工作程序》。对“确权确股不确地”,要以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为目标,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分类推进,遵循“三个原则”,限定“四类村居”,积极稳妥推进,保持农村稳定,2015年基本完成“确权确股不确地”。
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林、发)局: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 2015 〕2号)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农工组发〔2015〕1号)要求,为顺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不确地登记工作,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工作,我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一、申请批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村庄,需要事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表决通过后,逐级向镇(街)、区市、市党委、政府提出申请;青岛市按程序报省有关部门批准。
二、前期准备。经批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工作的村庄,由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简称工作组),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调查摸底方案、成员界定方案、股权量化方案等实施方案,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报镇(街)党委审核批准,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调查摸底。对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2012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果,逐一查清村集体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建立村集体土地现状档案(见附件1)。对照村(居)二轮土地延包方案、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建立村集体土地承包档案(见附件2)。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农户档案(见附件4、5、7)。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地籍确认。从实际出发,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组织村干部、群众代表按地宗实地对现有村集体土地的地块、面积进行测绘,依照土地流转合同,按地宗落实现有经营状况(见附件3),将测绘结果、现有经营状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量化面积。以二轮土地延包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依据农民群众认可的土地测绘面积和调查摸底确定的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成员范围,计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份额数,量化每位成员应享有的土地拥有面积,确权到户(见附件6)。并对量化和确权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登记确认。对"确权确股不确地"农户档案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逐户签字确认,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簿》,并逐级报送镇(街)、区(市)政府审批、备案。
七、权证发放。按照"申请、审核、登记、颁证"的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登记簿》为依据,由各区(市)政府统一组织,镇(街)政府具体负责,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相关数据录入微机,建立信息化档案。旧的经营权证收回,统一交原颁证机关,加盖"作废"章后封存。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