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本文为您介绍三亚公租房申请及三亚公租房办理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3.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5.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证明;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有住房的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住房情况的证明;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区或单位提供);
(六)外地来三亚的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缴交基本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七)困难家庭还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其他困难情况证明;
(八)以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等证明,专业技术类人员还需提交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部门: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三亚市河西路67号一楼
联系电话:0898-8827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