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息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奖励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还没准备好材料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请抓紧。申报材料由乡镇农业中心核审核后统一报上。
奖励对象
一是2015年度获得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奖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2015年10月以来在息烽县辖区范围内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含100亩)以上发展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奖励条件
2015年获得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奖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2016年奖励资金条件。
1、流转的土地持续经营,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较高,无撂荒现象。
2、生产管理到位,生产记录完整齐全。
3、2016年度流转的土地租金已经兑现。
4、近两年无拖欠税款、农民工工资、实施项目不力、等、靠、要思想严重等不良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个人及企业征信记录及诚信较好。
2015年10月以来在息烽县辖区范围内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含100亩)以上发展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2016年度奖励资金条件。
1、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签订《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经乡镇人民政府鉴证并经备案登记。
2、流转土地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土地租金支付不低于1年并已经兑现。
3、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必须有持续经营发展能力,带动能力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税金等不良记录,近两年无行政处罚记录,个人及企业征信记录及诚信较好。
4、生产记录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
申报程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复审公示
时间要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经乡镇初审上报。
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核实工作,并建立台帐,形成核实汇报材料,于8月10日前完成公示后兑现奖励资金。